打多大的麻將,不算賭博不被拘留!朋友聚會要了解這些法律常識!

一、法律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1)什麼是以營利為目的?

以營利為目的,是指行為人實施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行為,是出於獲取金錢或財物等好處為目的。對於不是以營利為目的,只是出於娛樂消遣目的進行的遊戲性質的活動,雖然帶有少量財物的輸贏,不能按賭博處理。

(2)什麼是為賭博提供條件?

為賭博提供條件,是指為賭博提供賭場、賭具,幫助招攬他人參與賭博等行為。這裡的賭場包括房屋、場院、汽車等能夠從事賭博活動的場所。

(3)什麼是賭資較大?

國家並未有統一的規定,而是授權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

北京市規定:個人賭資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處500元以下罰款;賭資設定為500元至1500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上海市規定:個人賭資在人民幣100元以上的,屬賭資較大。

河北省規定:個人賭資在200元以上,屬於賭資較大。

山東省規定:人均參賭金額在100元以上或者當場賭資在400元以上的,算賭資較大。

深圳市規定:個人賭資在500元以上的算賭資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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