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讲坛丨傅光明:《如果莎士比亚讲中文》

扬州讲坛丨傅光明:《如果莎士比亚讲中文》

图说:6月23日下午,复旦大学博士后、中国现代文学馆研究员傅光明老师登临扬州讲坛,主讲《如果莎士比亚讲中文》。

生于1564年的英国戏剧诗人莎士比亚,离我们时远时近,亦远亦近。说他远,因为他生活、写作的时代距我们已超过四个世纪;说他近,因为莎剧在中文世界里,尤其他的几部名剧始终与我们相伴。讲座现场,傅光明老师结合多年的研究成果,解读莎翁传奇,纠正人们久已形成的“偏见”。

傅光明,学者,作家,1965年生于北京。复旦大学博士后。现为中国现代文学馆研究员,河北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担任《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执行主编、中国博物馆协会文学博物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老舍研究会副会长。著有《口述历史下的老舍之死》、《天地一莎翁——莎士比亚的戏剧世界》等30余部。2002-2004年,曾策划、主持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在文学馆听讲座》。2003年,曾主持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暑假教科文特别节目”——大型专题片《对话红楼》(三集)。从2012年9月起,开始以一人之力,新译莎士比亚全集,并将由天津人民出版社陆续出版。

莎士比亚的影响力及其戏剧的文学魅力,持续不衰。莎士比亚的作品走进中国读者也有一百来年。1921年,田汉翻译的《哈孟雷特》,是莎翁剧本第一次进入中国读者的视野。

然而,我们真的了解莎士比亚吗?在座的朋友有谁读过莎士比亚的全部剧作吗?即便读者对莎士比亚作品最了解的莫过于四大悲剧、四大喜剧,但哪位读者能一下不打磕巴地说出剧名?

按写作时间,四大悲剧是《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麦克白》,四大喜剧则是《仲夏夜之梦》《威尼斯商人》《皆大欢喜》《第十二夜》。中国读者最熟悉的莎剧,可能是浪漫抒情爱情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还有《威尼斯商人》和《哈姆雷特》。但在座的朋友,有哪位将《罗密欧和朱丽叶》的剧本台词,从第一行到最后一行认认真真读过?

你说他远,他其实很近;你觉得他近,却又很远。我想问,在“莎士比亚”这四个汉字之外,我们对他了解多少?严格说来,我们对他还有些陌生。从田汉开始,经朱生豪、梁实秋,中国已有几代翻译家翻译莎剧,替他说中文。从2012年开始,我也开始替他说中文了。

如果我们研读得不够深入,便无从了解莎剧还存在复杂、多元的版本问题,它会带来理解上的不一样。一提起莎士比亚,我们就觉得他是世界文豪,但其实我们对他及他的剧作可能知道的很少。

扬州讲坛丨傅光明:《如果莎士比亚讲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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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暖场节目由人间音缘合唱团演唱《送别》,龚贤老师笛子独奏 《卷珠帘》。

我们可能会想象,当年,莎士比亚坐在漂亮的书房里,拿着鹅毛笔,正襟危坐写着传世作品。不对呀!他当时可没有这么正儿八经,他写戏的目的很单纯,尽快写完,让他所属的剧团尽快上演。写只是为了演,并非要留给后人读,更没想传之后世而不朽。

他是一个乡下人。现在我们也有很多“乡下人”进城,来到北京当“北漂”,赚钱养家。当年莎士比亚漂到伦敦,跟我们今天的这些“北漂”的梦想是一样的。

他18岁时跟比自己大8岁多的安妮·海瑟薇相识、相爱。结婚后,跟我们今天很多人面临的情形是一样的,生儿育女,过日子,面临窘迫。婚后第二年,生了长女,三年后又生了一对儿龙凤胎,家庭生活繁琐无趣,便想出去闯荡。

那时,伦敦常有巡演的剧团下乡。莎士比亚从小喜欢看戏。他决定离家的时候,是跟一个巡演的剧团到的伦敦。莎士比亚死得太早了,同时代的作家没写过任何一部莎士比亚传记。我们仅能从有限的资料,推测他到伦敦之后干的第一份工作,可能在剧团先当马夫,给骑马来看戏的观众牵马,干些打杂的差事,之后站在台口看演员看戏。慢慢琢磨,自己是否也能写。很自然地开始编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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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老师从解说莎士比亚如何写戏,分享原型故事,以及分析人物塑造,引领听众走进莎剧的新世界。

我们都以为莎士比亚是个原创的剧作家,天才的戏剧诗人,但他就是一个编剧,当然是天才的编剧。其实很长一段时间,对于这些莎剧的作者到底是谁都有质疑,有的说,这些戏不是他写的,是弗朗西斯·培根写的,有的说出自牛津伯爵之手,甚至有的认为伊丽莎白一世女王是幕后写手。理由是,这些戏包罗万象,知识如此广博,莎士比亚只是个乡巴佬,没受过正规教育,怎么会这么有学问?

莎士比亚在他那个时代刚开始写戏的时候,并不那么有名。但他很幸运。他幸运地出生在伊丽莎白时代,这是一位喜欢诗歌、喜欢露天剧场、常把剧团请进宫廷演出的文艺女王,她的时代是英国文艺复兴的繁盛期;他的幸运还在于,当时英语拼写、句法什么的都不规范,很多作家,包括莎士比亚在内,他们一出手写的东西,在今天看来简直错误百出。他拼写比较随便,其中有些则当作正确的范例存在下来,莎剧中创造了近3000个单词、短语,对英语语言的贡献非常巨大。大家有兴趣,可以去看看英文本,会觉得非常好玩儿。

一个时代应有一个时代的新译本。我努力在现代的语言、丰富的注释和详实的导读上,体现出新来。我这些年已写了十余篇导读,近70万字,像《李尔王》光导读就写了10万字,字数超过剧本本身。

莎士比亚没那么多考虑,他就想写戏、上演、赚钱。在他生前,他对出版剧本毫无兴趣,他本人没有确定过一个剧本出版。今天通行的中译本的源头,基本来自莎士比亚去世7年之后1623年、由他同时代的朋友本·琼森为他编辑出版的《莎士比亚戏剧集》。这就是著名的“第一对开本”。至于此前还有一些什么本子,中国读者恐怕了解得不多。

当时,书商想出版剧作,拿到的不一定是完整的本子。比如,一场戏有12个演员,书商可能只找到七、八个演员,把他们的分台词脚本合并起来,就出版了。但这个版本常常缺斤少两。于是,后来再有有良心的书商出版一个较为完整的本子。比如《哈姆雷特》,书商出的第一个“坏”四开本,比第二个“好”的四开本,篇幅上竟然少了1800诗行。

当然,因版本的不同,还会带来不同的精妙。往往一个词的差别,会感觉迥异。比如《罗密欧与朱丽叶》中,当罗密欧带着毒药进入墓穴,要和他以为已经死去的朱丽叶死在一起。他喝了毒药。等朱丽叶假死复苏看到罗密欧已死,悲痛欲绝,她用罗密欧的短剑插向自己的胸口。“牛津版”台词是:This is thy sheath:there rest, and let me die。“第一对开本”的台词是:This is thy sheath: there rust,and let me die。一个rest,一个rust,体会一下由版本之不同带来的魅力之不同,事实上,老版的这个“rust”特别妙,它的意思是“锈”。我把这句话翻译成,“这儿(指自己的胸口)就是你的剑鞘,(以剑刺胸),你就锈在里面,让我死吧。(倒在罗密欧身上死去)”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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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傅光明老师为扬州讲坛题字:法水当长流,真情自永驻。祝扬州讲坛之树常青。

我们离莎士比亚的时代十分久远了,那时候舞台演戏,常在正式开演之前,先有个开场诗,有时,第一幕、第二幕也有,有的戏在结尾时还有收场诗。现在舞台演出,尤其电影改编,不可能再要这些了。想看这个,只有通过阅读文本来领略。

《罗密欧和朱丽叶》是一部诗剧,它如何表现浪漫抒情呢?如果不细看文本,体会不会清晰。必须琢磨文本,才能明了,它在描写不同程度的爱的情景时,会选择不同的的诗体形式。比如,罗、朱一见钟情时用的爱情十四行,后边还有牧歌、晨歌,追求朱丽叶的那位帕里斯伯爵以为朱丽叶真的死了,在墓穴外的那段独白,则用的是挽歌。这些地方,都体现出莎士比亚诗剧的精彩。

《罗密欧和朱丽叶》一开场,罗密欧因单相思一个叫罗瑟琳的女孩而不得,心中十分郁闷。他的朋友劝他,别想那个女孩了,去参加一个舞会吧。在那个舞会上,当百无聊赖的他第一眼看见朱丽叶,便瞬间把罗瑟琳忘记了。如果按原著演,罗密欧便似乎是一个见异思迁的浪漫骑士了。喜欢朱丽叶的导演不许罗密欧在爱朱丽叶之前还爱过别人,所以,后来许多改编,就把罗瑟琳去掉了,这样,罗朱之爱就纯粹了。

罗密欧戴着面罩去参加假面舞会,朱丽叶看不见他的面容,只能看到他的眼睛。两人之间一问一答,这段对话是严格遵循格律的十四行诗,写作上是有难度的。我在翻译这首十四行时,也是冥思苦想,最后终于把中文的韵脚按英文的韵脚,全都押上了。这只有咀嚼剧作,才能品出滋味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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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傅光明老师、与会嘉宾、扬州讲坛青年义工合影留念。

不仅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故事不是莎士比亚的原创,几乎所有莎剧都不是原创,每一部都几乎有一个、两个、三个甚至更多的素材来源和原型故事。所以说,莎士比亚只是一个编剧。事实上,有些原型故事在素材上已经很成熟了,甚至成熟到六七成,但莎士比亚编的那三四成,常有神来之笔、点睛之笔,这又凸显出莎士比亚超卓的艺术才华。

罗密欧和朱丽叶爱情故事的源头,是13世纪发生在意大利锡耶纳的一对男女的爱情悲剧故事。随着时间推移,这个故事增加了一些内容。等到了15世纪,这个故事早已变成发生在维罗纳,而且故事译成法文到了法国,再后来又译成英文到了英国。等这个故事到了英国叙事诗人叫亚瑟·布鲁克的笔下,就整个故事来说,已基本跟莎剧《罗密欧与朱丽叶》差不多了。布鲁克的叙事长诗叫《罗梅乌斯与朱丽叶》。

莎士比亚的发明创造非常关键,布鲁克的剧情拖得时间很长,罗、朱偷偷结婚之后,罗梅乌斯每天都要爬绳梯进入朱丽叶的房间。天天爬,多烦呀!莎士比亚把俩人从相识到死同穴的整个剧情浓缩在了36小时之内,发生在俩人身上的所有第一次,都成为永远,这是他编剧最高明的地方。

世界上有两位特别瞧不起莎士比亚的文豪级作家,一个是俄国的托尔斯泰,一个是爱尔兰的萧伯纳。在托尔斯泰眼里,莎剧缺乏宗教感、理想感、道德感,他认为莎士比亚根本不入流,他笔下的人物说着千篇一律的话,这些话不是人物说的,都是莎士比亚说的。莎剧没有原创,都是从别人那儿借来的。

仔细想,不能说托翁说的一点道理没有。但我们要历史地看嘛,在那个时代,不是莎翁一个人这样,几乎所有的剧作家都是这样写戏的。还有,有时写戏只为一个剧团跟另一个剧团竞争,比如,当时克里斯托弗·马洛有个剧本《马耳他的犹太人》,非常卖座。莎士比亚一看,很快为剧团写了一部《威尼斯的犹太人》。这就是后来的《威尼斯商人》。

《哈姆雷特》也有原型故事,源于12世纪丹麦史学家写的《丹麦人的业绩》,其中有个故事就是“王子复仇记”。当然,莎士比亚借的时候,有自己四五成的发明创造,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幽灵的出现。正是这个幽灵,搭起了《哈姆雷特》的戏剧结构,因为正是这个幽灵向哈姆雷特讲述了自己如何被当今国王所杀。

另外,哈姆雷特常被视为“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在哈姆雷特人物研究上,有一个著名的“延宕说”,认为哈姆雷特总是犹豫不决。但在分析和解读莎剧的时候,不要忘它深厚的宗教背景。若把这样的背景考虑进来,我认为哈姆雷特迟迟不能为父报仇,并非“延宕”,而是等待。他在等待最佳的复仇时机,把他的叔叔克劳迪思送入地狱,他决不允许叔叔的灵魂死后经过炼狱的煎熬之后上天堂。所以,当他叔叔祷告的时候,他把拔出来的剑又收了回去。这是宗教的问题,不是简单的性格的问题。

所以,对于那句著名的“to be, or not to be,that is the question.”我在译文之外,以注释的方式,把它的开放性诠释体现出来。我的译文是:“活着,还是死去,问题在这儿。”然后,做出以下注释:

这几乎是《哈姆雷特》一剧中主人公哈姆雷特最为人知的一句台词,朱生豪译为:“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梁实秋译为:“死后是存在,还是不存在,——这是问题。”并注释:哈姆雷特蓄意自杀,但他相信死后或仍有生活,故有此顾虑不决的独白。孙大雨译为:“是存在还是消亡,问题的所在。”另有译:“活下去还是不活,这是问题。”或还可译作:“生,还是死,这是个问题。”“活着,还是死掉,这是个问题。”“求生,还是求死,问题所在”。而在1603年的第一四开本中,此句原文为“To be, or not to be, I there's the point.”按此则可译为:“生,还是死,这点对我最要命。”“对我来说,活着还是死去,这点是最要命的。”或“我的症结就在于,不知是该活着,还是去死。”或“最要命的是,我不知是该继续苟活于世,还是干脆自行了断。”均符合哈姆雷特意欲自杀时犹疑不决的矛盾心绪。

最后,希望大家喜欢傅译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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