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义政征字〔2020〕第001号)的有关规定和秦塘区块房屋征收工作的进展情况,为保障公共利益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维护广大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现将秦塘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协议签约期限、搬迁期限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协议签约期限具体分段为:
第一时段 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5月12日
在该时段签约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值3%的奖励。
第二时段 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4日
在该时段签约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值2%的奖励。
第三时段 2020年5月15日
在该时段签约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值1%的奖励。
在2020年5月15日(含)之前完成签约且被征收房屋为住宅、商业或办公用房的,自然成套的水平房再给予房屋主体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的奖励,垂直房(含已分割为水平房的)再给予合法建筑占地面积每平方米3000元的奖励。
被征收房屋为工业用地上房屋的,在第一时段内完成签约,再给予每户40000元的现金奖励;在第二时段内完成签约,再给予每户20000元的现金奖励;在第三时段内完成签约,再给予每户10000元的现金奖励。
规定期限内未签约的,不予奖励。
二、房屋搬迁腾空期限具体分段为:
第一时段 2020年5月29日(含)之前
在该时段搬迁腾空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值2%的奖励。
第二时段 2020年5月30日至2020年5月31日
在该时段搬迁腾空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值1%的奖励。
规定期限内未签约或搬迁腾空的,不予奖励。
特此公告
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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