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秦塘區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簽約期限、搬遷期限的公告

根據義烏市人民政府房屋徵收決定(義政徵字〔2020〕第001號)的有關規定和秦塘區塊房屋徵收工作的進展情況,為保障公共利益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維護廣大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經研究,現將秦塘區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協議簽約期限、搬遷期限公告如下:


關於秦塘區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簽約期限、搬遷期限的公告


  一、房屋徵收協議簽約期限具體分段為:

  第一時段 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5月12日

  在該時段簽約的,給予被徵收房屋評估總價值3%的獎勵。

  第二時段 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4日

  在該時段簽約的,給予被徵收房屋評估總價值2%的獎勵。

  第三時段 2020年5月15日

  在該時段簽約的,給予被徵收房屋評估總價值1%的獎勵。


關於秦塘區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簽約期限、搬遷期限的公告


  在2020年5月15日(含)之前完成簽約且被徵收房屋為住宅、商業或辦公用房的,自然成套的水平房再給予房屋主體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000元的獎勵,垂直房(含已分割為水平房的)再給予合法建築佔地面積每平方米3000元的獎勵。

  被徵收房屋為工業用地上房屋的,在第一時段內完成簽約,再給予每戶40000元的現金獎勵;在第二時段內完成簽約,再給予每戶20000元的現金獎勵;在第三時段內完成簽約,再給予每戶10000元的現金獎勵。


關於秦塘區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簽約期限、搬遷期限的公告


  規定期限內未簽約的,不予獎勵。

  二、房屋搬遷騰空期限具體分段為:

  第一時段 2020年5月29日(含)之前

  在該時段搬遷騰空的,給予被徵收房屋評估總價值2%的獎勵。

  第二時段 2020年5月30日至2020年5月31日

  在該時段搬遷騰空的,給予被徵收房屋評估總價值1%的獎勵。

  規定期限內未簽約或搬遷騰空的,不予獎勵。

  特此公告

義烏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中心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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