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竣工驗收的依據及竣工驗收的組織

一、竣工驗收的依據

二級建造師:竣工驗收的依據及竣工驗收的組織

1.指導建設管理行為的依據

(1)國家、各行業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2)施工技術驗收規範、規程、質量驗收評定標準;

(3)環境保護、消防、節能、抗震等有關規定。

2.工程建設中形成的依據

(1)上級主管部門批難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調整概算及其他有關設計文件;

(2)施工圖紙、設備技術資料、設計說明書、設計變更單及有關技術文件;

(3)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 施工、監理及重要設備.材料招標投標文件及其合同;

(4)引進或進口和合資的相關文件資料。

二、竣工驗收的組織

1. 竣工驗收的主體

(1)中央政府投資或以中央政府投資為主建設的項目;

(2)中央企業(集團)公司投資為主的項目,應由中央企業(集團)公司會同各投資方主持驗收;

(3)地方政府投資為主的項目,由地方投資主管部門主持驗收。

2.施工項目竣工驗收的組織

(1)機電工程施工項目竣T驗收由項目建設單位組織;

(2)建設單位組織相關單位組成驗收小組。

建設單位在接到承包商申請後,要及時組織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使用單位等有關單位組成驗收小組,依據設計文件、施工合同和國家頒發的有關標準規範,進行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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