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民事判决,向检察院申请监督放心吗?图解廉政风险如何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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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台州市检察院出台《民事检察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定》,对在民事检察诉讼监督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廉政风险点,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民事检察办案工作,防控办案风险,加强民事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

防控重点


除“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等十种司法办案共性廉政风险重点外,《规定》突出强调了民事检察办案廉政风险九大防控重点。


❶ 主动依职权监督的;

❷ 向当事人或案外人调查核实的;

❸ 当事人以有“新的证据”为由申请监督,终结审查或者不支持监督申请的;

❹ 引导当事人自行和解终结审查的;

❺ 对法院执行活动监督的;

❻ 撤回监督意见的;

❼ 跟进监督的;

❽ 重大疑难复杂的;

❾ 其他需要重点防控的。


防控方式


除对风险防控重点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要求,采取强化廉政教育、深化检务公开等措施外,还将:


对特定案件提请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

每半年一次进行案件质量评查,明确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并形成评查报告。

民事检察办案人员执行本规定情况将纳入考核。


不服民事判决,向检察院申请监督放心吗?图解廉政风险如何控!

漫画:乔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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