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傅总结——营改增后工程造价痛点分析及破解方法

​​营改增自2016年起实施已有两年,从行业内部调研分析时发现,不论是从业主方、施工单位甚至是咨询单位对于增值税概念的理解存在偏差从而导致在结算时出现问题。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委员马楠教授为您分析当下工程造价痛点分析及破解方法。

工程计价问题原因分析:分析问题首先要理解营改增前后计价构成的变化。过去工程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四项构成。针对营业税一项,即时材料设备没有先行购置,但是设备材料的价格税费都属于营业税范畴,就知道税率是3%。而增值税实施后,在材料供应商还未确定之前,对于开具的发票种类无法确定,是开具17%的可抵扣进项税发票,还是3%不可抵扣普通专用发票。投标人,业主定不下来导致后续的进项无法算出来,增税就报不出来。招标控制价与投标报价都不能报出来这就是痛点。工程计价问题破解——价税分离如何破解痛点?在这里提出一些公式供大家参考

老师傅总结——营改增后工程造价痛点分析及破解方法

营改增后工程造价痛点分析及破解方法_1

在过去的营业税下,工程造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规费)+利润+佣金,= 利税前费用(成本)+利润+(应纳税额+附加税费)既然营业税变为增值税而导致成本(人工、材料、设备)的进项税率定不下来。那不如,将无法确定的进行税从材料单价和设备单价分离出来叫做利税前除税价款,组成一大项--进项税,后面仍然不变,进而得出 工程造价=(利税前除税价款)+附加税费+利润+(应纳税额+进项税额)若是把与增税相关的项目合成就变成了工程造价=利税前除税价款+附加税费+利润+(应纳税额+进项税额)若是在此基础上应纳增值税额加上进项税额等于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就变成了工程造价=利税前除税价款+附加税费+利润+销项税额此公式是说在增税下业主方在计算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编制报价,一个工程项目造价等于项目利税前费用。给出的三个新公式在使用的时候需要准确判断造价构成因素、合理使用

总结:记住两句话

老师傅总结——营改增后工程造价痛点分析及破解方法

营改增后工程造价痛点分析及破解方法_2

我们工程造价行业,增税计价的两个定理1计算造价时计入造价的统统是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不是增值税额。不论任何人(投标人、业主方)任何时间(开工施工竣工)任何地点2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基数,人材机,通通按不含税来计入,不含可抵扣的进项税来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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