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晋“郭巨埋儿”到清朝“郝连大娘”,毒鸡汤为何如此盛行?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中,有这么一段话:“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这段话所评论的,正是大名鼎鼎的“郭巨埋儿”的故事。

从东晋“郭巨埋儿”到清朝“郝连大娘”,毒鸡汤为何如此盛行?


(郭巨埋儿)

相信很多人或多或少听说过,这个颇具争议的“二十四孝故事”,大概意思是这样的:晋代有个叫郭巨的人,家里很穷。他有个儿子刚刚三岁,孩子的奶奶很心疼孙子,于是每顿饭都少吃一点,省下来喂孙子。

郭巨看到这种情况,于是对妻子说:“老母亲本来吃的就不好,还要分给孩子,不行,咱们把儿子埋了吧。儿子以后可以再生,母亲没了就真没了……”于是,两人就挖了个坑,准备埋了孩子。结果,挖出了一坛子黄金,坛子上还写着:“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想想也是,鲁迅年龄还小的时候,看到这个故事必然会瑟瑟发抖。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但是为此要杀掉自己的孩子,这个故事有些夸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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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神记》)

其实,东晋干宝所著的《搜神记》中,也有“郭巨埋儿”的故事,和现在的版本略有不同。在《搜神记》中,郭巨兄弟三人,父亲早亡。在父亲死后,两个弟弟就要求分家,于是郭巨把家中的两千万钱平分给了他们。郭巨分文未取,带着妻子在外奉养老母亲。过了一段时间,妻子生了个儿子,于是才有了郭巨埋儿、挖出黄金的故事。

两者区别在哪呢?在《搜神记》中,郭巨的家庭条件还是很好的。但是两个弟弟人品不行,不仅分了家产,还不奉养老母,才导致郭巨“埋儿”的悲剧。

当然,我们暂时不必纠结这个问题,包括更早的刘向《孝子传》在内,众多的“孝子”故事,强调的都是“孝道”——这是传统美德,值得传承和颂扬的。不过,郭巨的故事则不然,历朝历代有不少人反感这个故事。比如明朝的戴君恩在《剩言》中表示:“郭巨埋儿以食母,吴起杀子以媚君,不情莫甚矣。”清朝的袁枚也表示,郭巨的行为是“大罪也”。更夸张的是明朝的林俊还专门写了《郭巨辩》,表示这事儿如果被奶奶知道了,老人家这么疼爱孙子,万一被气死了呢?郭巨还算是孝顺吗?同时代的方孝孺也表示:“巨陷亲于不义,罪莫大焉。而谓之孝,则天理几于泯矣……”

对,不仅是鲁迅看不顺眼,历史上很多人都觉得这事儿太“泯灭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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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墓中的郭巨埋儿壁画)

当然,我们从这个故事本身来看,也肯定是编造出来的。众多历史人物已经表达了最大的疑问:如果没有“碰巧”挖到黄金,郭巨岂不是杀人了?他又要怎么向老母亲交代呢?

其实,“郭巨埋儿”这碗毒鸡汤的关键问题,是用毫无人性的方式宣扬孝道。

二十四孝的故事很多,真正引起争论的并不多。“郭巨埋儿”的故事走了一个极端,宣扬了一种“离奇”的价值观:只要你的出发点是为了“孝”,不管怎么做都值得颂扬。

所以,杀自己的儿子无所谓,可能会气死老娘也无所谓,多大的罪过都无所谓,因为你是“孝顺”的——这就是所谓的“愚孝”。

为什么要这么宣传,大家应该能想到:提倡“孝”,自然也不能忘了“忠”。当所有人都近乎愚蠢的乖乖听话,统治者就少了很多麻烦。

其实,“郭巨埋儿”的故事能人尽皆知,靠的是元朝郭居敬把它编进了《二十四孝》——而且为了感人,郭居敬还专门让郭巨家十分贫困。所以,这和禁锢了无数女子的《列女传》有着相同的作用。

说起《列女传》,不得不提明清时期文人们对女性的“思想控制”。咱们再看看《客窗闲话》里的“郝连大娘”,也是个很神奇的故事。

从东晋“郭巨埋儿”到清朝“郝连大娘”,毒鸡汤为何如此盛行?


(《列女传》)

说是北平樵夫郝连,妻子于氏天性贤惠,人人称道,大家都尊称她为“郝连大娘”。郝连大娘生了一个儿子,刚刚一岁,有一次在娘家住了一段时间,准备回家了。此时正赶上农忙时节,家里也没有人能送她,郝连大娘就决定自己带着孩子回家。同时,邻居家还把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托付给郝连大娘,希望能结伴而行。但是没想到,半路遇到了狼群,一群狼扑倒了邻居家的孩子——郝连大娘连忙大喊:“这个女孩不能吃,她是邻居托付给我的。你们要是饿了,吃我的孩子吧!”

于是,郝连大娘把自己一岁的孩子扔给了狼,自己带着邻居家孩子逃回来了。村里人一听,赶紧回去看看,结果发现一群狼围着孩子,正在逗孩子玩。你看,连狼都敬畏郝连大娘,不吃她的孩子。

这个故事所宣扬的,自然是郝连大娘的“善”,她可以为了救别人,把自己的儿子喂狼,感动天感动地感动了狼群……

当然,善良是值得宣扬的,舍己为人也是美德。不过,这个故事的问题就在于,郝连大娘真的能感动狼群?和郭巨感动神明得到黄金一样,这种明显不合常理的结局,恐怕不会让古人真心相信吧?

所以,这样的故事是在塑造“道德楷模”,异化了真正的“孝”和“善”。

从东晋“郭巨埋儿”到清朝“郝连大娘”,毒鸡汤为何如此盛行?


(现代宣传“新二十四孝”)

郭巨应该孝敬母亲,但不应该采取杀儿子这么残忍的行为。郝连大娘拯救别人生命的也值得夸赞,但不应该强调她抛弃自己的孩子,更不应该强调她感动了狼群。

但是,那些古代的虚伪士绅文人,热衷于塑造这样的故事,以稳定人心。一些走火入魔的人,还很有可能为了名誉,伤害自己的亲人。大家看看一些明清时期的笔记小说,就会发现大量为了名声毁掉自己和子女幸福的故事。

所以,明人刁包对郭巨的评价,很简单也很直白:过于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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