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建議國家制定“婚前培訓考核制度”������


“姻要不要為了孩子而湊合?”,今天在網上看到朋友轉發的帖子突發感慨記錄如下:

第一,婚姻的本質不是兩個人相親相愛,僅僅是相親相愛那是愛情的本質;

第二,婚姻的本質功能是完成遺傳任務,優勝劣汰,促進人類社會持續發展;

第三,人不是動物,也不是高級動物,人就是人!人有兩種根本屬性,一個是和所有動物相同的生物屬性,是生命的前提,是一切人類活動的前提;第二種屬性是社會屬性,這是人之為人的本質屬性。

第四,愛情、婚姻、家庭都是人類這兩種屬性的必然結合與昇華。

觀點概括:要不要為了孩子而湊合婚姻?我看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首先湊合是什麼意義上的湊合,如果大家的分歧僅僅是生物屬性或者是以生物屬性為主的,而雙方的人生觀、價值觀和為人處世方法沒有大的衝突,那就不是該不該湊合的問題,而是應該努力挽救;如果大家的分歧是後者而且通過努力仍不能改變,我個人認為就應該徹底分手。當然這樣的分手必然對孩子造成難以彌合的傷害������。

婚姻講的不僅僅是情感,責任應該是婚姻的主要內容之一,既然你要結婚就應該先進婚姻家庭學校學習責任,考試合格後再結婚吧!(可惜我國沒有這樣的學校)

最後,孩子不僅僅是男女雙方遺傳密碼的攜帶者,更是你們遺傳密碼的發揚光大者或者是返祖淘汰者。

大家多學學怎麼去愛吧!很多人並不知道,要做好丈夫、妻子、父親、母親..........其實最最重要的不是親親我我,甚至不僅僅是天倫之樂,而是責任和全方位的優良人格。

如果我們不具備這些,就努力學習,持續改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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