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為了更好的生活,為了給自己以後的孩子,更幸福的家庭,婚前沒商量好的事情,結婚再處理的話,遲早是要出問題的。
有很到女生結婚前在意男友買的房子有沒有自己的名字,有的女生不在意,家裡的父母也會在意,房子就像是安全感,為自己以後的生活有個保障。
要求男方房產證加自己的名字,過分嗎?婚前,男方房產證加女方名字,才會家庭和睦?
1、我就上當了,戀愛四年,結婚七年時候離婚了,因為加了女方的名字,法院先調解,女方和我要房產一半的錢,我說沒有。
女方說那我給你房產一半的錢,我說不要,現在想賣房也賣不了,煩的很,希望不管男方女方婚前的房產,不要為了什麼愛情,加上對方的名字。
婚前財產我的就是我的,你的就是你的,在這個婚姻極不穩定的時代,對於財產,要慎重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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