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三环递进”严防清明节“四风”问题反弹

近日,铜仁市纪委下发通知,扎实做好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严防清明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深化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常态化。

节前强纪律。《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提醒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格执行纪律“十严禁”: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反《贵州省民政厅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暂停公墓祭扫等聚集性活动的公告》要求进行祭扫;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禁止使用公款购买各种祭奠用品;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禁止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借祭扫之名相互宴请以及安排旅游、健身、娱乐;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节中严督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公车使用、值班值守、公款消费等情况加强明察暗访,重点围绕是否存在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问题;是否存在公车拒不封存且不按规定停放、不悬挂牌照、套用假牌、借出公差名义开展祭扫活动等问题;是否存在值班期间拒不值班、无故外出、脱离岗位、电话值班等打折扣、搞变通等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组织或参与“一桌席”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公款相互宴请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消费活动;是否存在违规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是否存在以各种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消费卡等。要求“四风”联动协作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向市纪委移送“四风”问题线索。

节后重核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税务部门、机关事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和高速公路营运中心,借助税控发票系统及时梳理筛查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宾馆、酒店、商场开具的消费发票,借助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及时排查节日期间公务车辆行驶信息,对发现和移送的“四风”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各监督检查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市属各国有企业和学校纪委(纪检组)要结合被监督部门财务报销情况,对有关财务凭证资料及节后上班纪律执行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确保节日期间监督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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