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小区干活方便 一男子使用套取车牌被罚

4月2日,家住东明县的一男子为进出他人小区干活方便,采取车辆套牌手段,被人发现举报,被东明交警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为进小区干活方便  一男子使用套取车牌被罚

4月2日18时许,东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铁骑中队接指挥中心指令:有群众举报套牌车辆。铁骑中队中队长赵才华遂带领4名民警,驾驶一辆警车、警用摩托两辆迅速赶到东明县中央大街北门处,将涉嫌机动车套牌的牛某某抓获。


为进小区干活方便  一男子使用套取车牌被罚

经民警检查,牛某某今年42岁,家住东明县东明集镇,驾驶小型汽车套取他人车辆号牌情况属实。原来,最近,牛某某承接一居民小区内房屋装修小工程,该小区有门禁。为进出该小区方便,牛某某便把该小区一常居户的车辆号牌照套在自己的小型汽车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东明交警决定给予牛某某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淑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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