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分組

微信又出了一個新功能。把朋友圈權限分為"聊天,朋友圈,微信運動等"和"僅聊天"兩種。知曉這個功能以後,我就跟朋友說,如果對朋友權限只是"僅聊天",那我就把這個人給刪了。第二天,我就發現新加的一位朋友,對我的權限開放只是"僅聊天",但我卻沒有把她給刪了,因為她是客戶。

這真是一件"打臉"的事。

我是13年開始使用微信的,前兩年開始用朋友圈分組的功能。最後,隨著討厭的領導越來越多,新加的朋友越來越多,現在好友大概有2000多人,我的分組也越來越多,大概有7,8組。我覺得我的分組已經夠多了。結果上次掃了一個朋友的分組,發現她的分組密密麻麻排了兩三行,我有種找到同類的感覺。我的分組一般按照"關係"層分類。"好友"組是關係比較好的朋友,或者是想發展成為好友關係的人才會列到這一組。我會把最近的喜怒哀樂都對這個組的朋友可見。第二類分組就是根據興趣愛好的分組,大家因為共同的興趣走到一起,分享些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東西;其次的分組就是按照同事關係,商務關係的一些功能性分組。最邊緣的關係是"微信"組的朋友,這類朋友一般都是萍水相逢,出於保護個人隱私的考慮,對這類朋友基本屬於3/4屏蔽狀態,可能也就是偶爾需要點讚的時候,發的朋友圈才會對這類朋友可見。

我以前喜歡過一個男生,我先是把他放在我的"好友"組裡,時不時發些自己覺得好玩有趣或者展示自己形象的朋友圈,然後窺看他有沒有點贊。發完還在心裡暗示自己,我又不是隻發給他一個人,我可是發給一個組的人看哦。可實際,我等的是他的回應。大部分時候,他都沒有回應。這種患得患失的焦慮感,讓我很不快樂,慢慢的,這種不快樂發展成為了一種怨恨,怨恨他的不理不睬。而實際上關於這份暗戀,他或許都不知道。就算他知道了,他也有拒絕喜歡的權利啊。可是當時我沒有領悟到,在這種情緒中內耗了很久。

後來,我把他從"好友"組放到了"微信"組。這樣"取悅"他的日子也沒了下文。我們當然也沒有在一起。我也沒有了那份患得患失。

我挺羨慕那些朋友圈不分組的朋友,他們活的敞亮,也不活在別人的評價裡,當然,可能他們的朋友也沒有那麼多吧,或者也沒有領悟到自己發的朋友圈有多麼蠢。我不行,我發個朋友圈,如果沒有人點贊,沒有人評價,我會覺得這個朋友圈發的沒什麼意義。我還要屏蔽領導,不想讓工作和生活混攪在一起。我害怕在人群中赤裸裸的公開自己。

可能這就是一個人的性格特點吧。

朋友圈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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