誌哀與致哀的區別


誌哀與致哀的區別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2005年修訂本 第五版)1755頁標註: 誌哀:(動詞)用某種方式表示哀悼。 “志”,含義為“記”。在常用詞“永誌不忘”中,“志”就是這一用法。 那麼“致哀”一詞應該怎樣使用呢? 同一版本的《現代漢語詞典》的1758頁,對“致哀”有這樣一條解釋: 致哀:(動詞)對死者表示哀悼。如:向死難烈士致哀。 “致”在這裡是給予、向對方表示的意思。

“誌哀”多指在以某種方式表示哀悼之情,如“全國下半旗誌哀”;“致哀”則是致以哀悼的意思,是一種具有明確指向對象的特定的哀悼行為。可見,“誌哀”旨在定義或抽象一種哀悼行為,是表明哀悼行為的象徵意義;而“致哀”則是指向某一明確死者或對象的具體哀悼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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