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產生罪惡感怎麼辦?

魂淡加扯淡


天下無不散的宴席,學校會畢業,戀人也會分手,職場也是一樣,即便是沒有待遇方面的憂愁,也會因為因為各種變故離開原來的單位。這是一個人在生涯中不得不面對的事情,職業的選擇是雙向的。你在選擇工作的同時,工作也在選擇著你。只不過是誰主動,誰被動,誰先來,誰後到的問題。所以理性看待這個問題就好。沒有誰對不起誰,只有誰選擇誰。

至於你感覺你在提離職之後,又有3到4個小夥伴也跟著離職。那也是小夥伴們對自己職業生涯的考慮,核心的原因和你離職,其實關係不大。同樣,公司如果在很短時間內有許多同事紛紛離職,這不是第一個人離職的問題,而是公司要考慮一下自己到底哪方面出了問題,為什麼員工流失率這麼高?所以你不必感到自責,和你關係不大。

另外,你的離職走的是正常流程,交接正常,也沒有因此而給單位造成巨大損失。那既然如此,是完全對得住原來的單位的。大家都有自己的生活,公司要有自己的發展,青山不改,綠水長流,好聚好散,沒有誰對得起誰對不起誰。好好開始新的工作吧!


良之才


因個人原因離職,對公司產生罪惡感怎麼辦?您的這種感覺我也曾經有過,我當時是這樣做的:

1、提前向領導提交書面離職申請,說明自己的實際困難,徵得領導的理解和同意,也便於公司安排合適人選接替自己的工作(不要擔心提前申請公司會不放你走,要知道沒有一個老闆能留住真心想走的人!);

2、在工作移交開始前,堅持站好最後一班崗,繼續做好手頭各種工作(尤其要儘可能對以前做的不夠好的地方進行完善),並暫時不要向同事透露自己即將離職的消息,以免影響其他人的情緒;

3、認真做好離職移交,簽署書面移交文件,結清公司財務賬目,主動退還自己保管的各種文件資料和物品,並協助接替者做好各項工作對接;

4、正式離職當日,在公司群裡向領導和同事表示感謝和遺憾後,主動退群。

我想,如果您也這樣做了,那麼也算是善始善終,對得起公司和老闆了,所以,所謂的罪惡感,也基本不會存在了。而且,山不轉水轉,說不定以後大家還有共事的機會呢!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


北雁南飛終不悔


其實大可不必有這種所謂的“罪惡感”。

在公司三年,人際關係處理的都很好,說明你本身的性格、能力都還不錯,身邊的領導、同事也都比較好相處。

如果在公司還有較好的發展前途,這樣好的工作環境,誰也不願意離開。

但既然選擇離開,就說明你一定有難以兩全的選擇,比如你不想常居外地,想回家鄉發展。

所以要明確一點,這樣的離職是情非得已,並不是自己主觀惡意。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更不必說隨時會遇見的困難。

而問題所說的“你離職後,又有同部門的幾個人也跟著離職”。

原因是否真正在你尚且是兩可之間,即使因為你,也絕對在意料之中,而非你的本願。

而離職的人,或許也正如你一般,因為有兩全之難。

如果你真的無法釋懷,可以打電話向領導解釋。

但在我看來,其實完全沒必要。

相信真正與你交好的朋友和同事,必然會理解,自然不必解釋;

不理解的,更沒必要解釋。


我是觀想兔,歡迎再次提問。


觀想兔說


我是貴哥,這個問題剛好是我現在面臨的問題。個人認為,不應該有罪惡感。

1.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個人和公司都是一樣,都要面對各種挑戰和困難,都需要不斷進取,努力奮進才能生存下去。你離開公司,是你自身發展的需求,你也不可能為了公司而放棄自我進階提升或者照顧家人的機會。公司也不會因為你不辭職而對你有更好的待遇,給你的工資,福利都要看你的業績說話。沒有你,公司同樣運轉!

2.職員的去留需要遵循市場規律。

當下是商業時代,公司是以商業活動為目的。既然是商業,就要遵循市場規律,強者生存!

公司不會因為你因愧疚留下來就給你高工資,它要根據你創造的價值來給你報酬。如果你能力不行,它也會把你辭退,那它會不會因為你為它做過工作,產生愧疚把你留下來?

公司與僱員間的關係也是種交易。公司不能提供你需要的價值,你離開也就是理所應當。

3.這是雙向選擇,講究的是尊重雙方的意願。

你選擇公司或者公司選擇你,都是看到對方的價值,能滿足各自的需求,或者一起努力創造價值來滿足各自所需。

走或者留,雙方都可以按照自己的發展規劃來做出選擇,這本身沒有什麼對錯!

4.辭職不是犯錯,沒有必要因此愧疚。

如果是犯錯,給公司帶來損失,會讓人覺得愧疚。但辭職只是一種選擇!

總的來說,辭職的人只會對公司的人事物有著不捨和思念,不應該揹負著愧疚感。公司與人,只有互相成就,沒有各自相欠!


貴說情話


因為心理作怪。


用戶5399701326830


完全不必有罪惡感,員工離職無非有以下幾個原因。

1、錢沒賺夠。

自己的付出和收穫成反比。老闆既然不給馬兒吃草,怎麼期待讓馬兒快速的跑?離開就是為了賺得更多。

2、學不到經驗。

對自己沒提升,職業生涯恐慌的緣由是隨著自己年齡增大,一直原地踏步,離職是打破這種恐慌的最好辦法。

3、幹得不開心。

有可能是主管的問題、也有可能是團隊互掐的問題、還有可能是公司項目產品的問題,無法讓員工得到成就感。不開心就換個地方試試。

綜上,離開是最好的選擇。公司的問題你解決不了,你只是順從了自己內心選擇而已。


職場來信


離職是自願的,怎麼會有罪惡感?不要高估自己的影響力,別人離職一定不會全因為你。每個人都是理性的,工作都是自己的,沒有人會因為別人走就走,你多慮了。

如果你捨不得領導同事,那也可以有空回去看看,我們公司離職的人也會偶爾回去看我們的。

人走茶涼,你的罪惡感對原領導和同事沒有任何幫助,人各有志,誰也不能在別人的選擇上指摘。

一個人離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你聽說的別人也跟著離職,可能只是同事為了安慰你。說點好聽的,讓你心理有種選擇對了的感覺。

你仔細想想,領導和同事表面說想你,可能只是客套話,因為公司離了誰都轉,你也不是關鍵人物,不要被一種表象迷惑。和你關係好的同事只會說你愛聽的,因為人都走了,那些不中聽的沒必要再說。

如果有人說公司不好,也想走,你也不必勸,說話要更中肯,這樣才不會讓人說你“策反”了公司裡的人。或許那些走了的人根本不是跟隨你,只是公司領導不願意承認公司管理問題,找個大家能接受的理由,那就是跟著你走了。

所以,你完全不用自責。


職場小葵


離職產生罪惡感,我倒覺得不會。可能會產生愧疚感,倒是有。我就經歷過離職這種事情。在原單位跟領導和同事的關係都很好,沒什麼矛盾產生。只是被另一個單位高薪聘請,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嘛。這很正常啊!按正常手續辦了離職手續即可。但我原單位的領導他也不希望我走啊。就極力的挽留啊!那個時候就可能會產生有一種愧疚感。覺得領導也沒虧待我呀,就這樣走了就會覺得有一點愧疚唄。被原單位領導盛情挽留以後,哎呀愧疚又沒走成唄。😃😃😃


不及山海萬物


得之坦然,失之淡然,順其自然,沒有什麼好負罪感的!


Steven阿燦


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做好工作交接。沒有負罪感一說啊。是不是後續提到還有幾個也跟著離職?那這個跟你本人沒啥關係。通常從準備離職到離職都是需要一定的時間。也不是想離就離職的,裸辭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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