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被兒媳趕回老家,只因一起逛商場,婆婆說了句習以為常的話

現在城市生活壓力比較大,尤其小兩口還要帶一個孩子,如果沒有老人幫忙,更是“鴨梨”山大。李婆婆的孫女剛滿三歲,眼看就要進幼兒園,沒有人接送,城市上學放學沒人接送可不行。兒子兒媳一商量,決定邀請李婆婆來城裡照顧孫子,原本是想叫李婆婆進城後,早上送孫女去幼兒園,放學再把孫女接回來。不曾想,剛進城,第二天就被送回老家。

婆婆被兒媳趕回老家,只因一起逛商場,婆婆說了句習以為常的話

事情是這樣的,李婆婆進城當天,兒子兒媳心想帶老人家到處去逛一下,順便給老人家添置一些生活用品,於是一大家人就去逛超市。當走到食品區時,李婆婆發現很多免費試吃的,於是李婆婆給孫子吃了一點小蛋糕,小朋友都比較喜歡吃零食,吃了一塊還想吃,這時被兒子兒媳給阻止了,小朋友立馬不幹了,李婆婆這時站出來為孩子“撐腰”:“傻孩子,免費的,不吃白不吃!”,邊說邊拿了幾塊給孫子吃,老人家耳朵本來就不好使,說話聲音比較大,此語一出,迎來了其他人的圍觀,兒子兒媳滿臉透紅。在李婆婆思維裡,這是很正常的一句話,正因這句正常的話,第二天就被兒子兒媳送回了老家。

婆婆被兒媳趕回老家,只因一起逛商場,婆婆說了句習以為常的話

李婆婆被送回老家,看似簡單的一句話——“傻孩子,免費的,不吃白不吃!”,實則是滲透出老人背後“愛佔小便宜”的思想,這種思想不是一兩天形成的,而是由來已久、根深蒂固,很難改變。這種思想的存在,會時刻滲透在行為中,如果讓老人家繼續帶孫子,真的會教壞下一代。

貪佔小便宜的危害

俗話說:“貪小便宜要吃大虧”,這句話不無道理,貪小便宜的女兒長大後,很容易受騙上當,給一些人可乘之機。以前很多小孩失蹤,就是有人利用了小孩愛貪小便宜的心裡,陌生人給一顆糖,一個水果就把孩子給弄走了,小時候很容易被人利用。長大好,到了青春期,到了談戀愛的年齡,貪小便宜的心裡演變成了虛榮心,這樣很容易被一些甜言蜜語(花言巧語)、或者一些小禮物、小恩小惠給矇騙,輕則斷送青春,重則斷送終身幸福,更嚴重者斷送的自己的是生命。

婆婆被兒媳趕回老家,只因一起逛商場,婆婆說了句習以為常的話

貪小便宜的人,看似多佔有了一些小東小西,實際上失去的更多,譬如在學校撿到一塊橡皮,或者一支鉛筆、一個玩具。就幾角錢的事,失去的是高貴的品質——誠實,如果被同學發現後,就更加得不償失,會被人笑話,瞧不起,會失去很多朋友。

貪小便宜的小朋友往往自私、小氣,長大後容易斤斤計較,不懂得分享。很容易造成人際交往方面的困擾,也可能會走極端。再大一點發現自己的不利品質後,如果要改變自己的原有的形象得花很大的代價。

婆婆被兒媳趕回老家,只因一起逛商場,婆婆說了句習以為常的話

習慣養成原因

貪小便宜是一種習慣,而這種習慣不是一次兩次就形成的,而是長期的過程。首先是模仿學習而來,受家庭環境影響,家裡有一個人有這樣的心理和行為,小孩模仿學習,久而久之成為了習慣。其次是錯誤的家庭教育,小孩偶爾犯這樣的錯,其實孩子還沒有這樣的心理狀態,是無意識的行為,而父母沒有很好的引導,比如給小孩貼上“標籤”,錯誤的家庭教育方式,反而強化了這種行為。

婆婆被兒媳趕回老家,只因一起逛商場,婆婆說了句習以為常的話

還有就是小孩心理壓力很大時,偶然一個機會,佔了一個小便宜,此時心理得到了一種極大滿足感,從而消除了原先的心理壓力。這樣也容易養成貪小便宜的性格。

當家長或者成人發現小孩貪小便宜的行為時,家長沒有及時糾正,反而是默許——沒有明確的態度,或者鼓勵。這樣也容易造成貪小便宜的行為。俗話說:“從小拿針,長到偷金。”就是這個道理。這些都是錯誤的家庭教育方式,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潛移默化而來。

婆婆被兒媳趕回老家,只因一起逛商場,婆婆說了句習以為常的話

改掉習慣的方法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父母首先要反思自己有沒有這樣的行為,家裡的任何一個成員任何行為,在家庭教育中,都是小孩模仿學習的對象,只有家長嚴格要求自己的行為,養成一個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才更利於孩子成長。

婆婆被兒媳趕回老家,只因一起逛商場,婆婆說了句習以為常的話

其次是明確自己的態度,家庭成員意見統一。對孩子貪佔小便宜的行為及時制止,堅決否定,切記模稜兩可的態度。在具體方法方面,可以採取鼓勵和懲罰並用的方式,強化好的品質,弱化貪小便宜的行為,孩子每次改正一個習慣,或者佔小便宜的行為慢慢減少,父母都應該及時鼓勵和認可。如果有這樣“壞毛病”的小孩,教育方式不能過激,否則會適得其反。


婆婆被兒媳趕回老家,只因一起逛商場,婆婆說了句習以為常的話

除了糾正行為,父母還要提前進行預防教育,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在日常生活中,通過他人故事、類似案例的講解,潛移默化的傳遞正確的教育思想,讓小孩形成完整的人格。

貪小便宜不是小事情,父母要引起足夠的重視。其實李婆婆因為這句話,而被送回老家,一點都不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