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院派駐巡查督察專員 實現“政治體檢”常態化

4月3日,記者從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為強化法院專職黨務幹部隊伍建設,發揮政治督察制度優勢,推動法院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院向縱深發展,將在機關主要業務和綜合部門派駐16名巡查督察專員履行巡查督察職責。

巡查督察專員工作機制,是省高院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強化黨的政治建設,實現政治督察常態化全覆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一項創新舉措。早在今年2月,省高院黨組為統籌運用巡查督察工作方式,研究決定成立巡查督察組,主要職責包括組織開展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審務督察等工作。在全院範圍內擇優選派16名政治過硬、作風正派、敢於擔當的同志擔任巡查督察專員,分別安排到政治部、辦公室、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3個綜合部門和立案、刑事、民事、行政、審監等13個業務部門從事專職黨務工作,重點對各部門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情況、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廉潔從政情況、院黨組部署各項重點工作落實情況開展巡查督察。

巡查督察專員實行“雙派駐、一授權”工作模式,由巡查督察組和機關黨委派駐各部門,同時接受省紀委監委駐省法院紀檢監察組授權,統籌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審務督察功能,既察認識、察責任、察作風,也督任務、督進度、督成效,全面精準掌握各部門實際情況,對被督察部門進行常態化、全方位、全過程的“政治體檢”。

據瞭解,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間,省高院已派出3個督察組,對院機關所屬32個部門、6個事業單位開展“制度建設及執行落實”專項政治督察。督察期間,省紀委監委駐院紀檢監察組派員全程參加。目前,專項督察工作已完成下沉調研、聽取彙報、談話測評,正在進行問題清單梳理工作。(記者閆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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