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之《劉姓》性情蠻橫陰司罰,偶施援手救自身。

淄川縣有個姓劉的人,習性兇狠蠻橫,真像個披著人衣的老虎。後來這人從淄川遷到沂縣,惡習沒有改掉,鄉里人都害怕他,厭惡他。劉某有幾畝地,和一家姓苗的地界挨著。姓苗的很勤快,在地邊種了很多桃樹。桃樹剛開始結果時,苗家的兒子去摘。劉某見後,怒氣衝衝地將他趕下樹,指著那些樹說是他的。姓苗的兒子哭著回家告訴了父親。姓苗的正在驚訝時,劉某已趕到門前辱罵起來,並揚言要到衙門告狀。姓苗的笑著安慰他,劉某怒氣不消,忿怒而去。

這時,劉某同縣老鄉李翠石在沂縣開當鋪。劉某拿著狀紙進城,恰好和他相遇。因是同鄉又很熟悉,李翠石便問他:“幹啥去?”劉某就把進城打官司的事告訴了他。李翠石聽後,笑著說:“你的名聲,眾所共知;我和姓苗的素來相識,他平生很善良,怎麼敢佔騙你呢?你不要將事情說反了啊!”說完就撕碎他的狀紙,拉他進了當鋪,說以後給他倆調解,不要再爭執下去。劉某怨恨仍不消,暗中拿鋪裡的筆,重新寫了狀紙,準備過後再告。一會兒,姓苗的來到鋪裡,把事情前因後果詳細告訴了李翠石,哀求李翠石為他解除這場糾紛。姓苗的又說:“我是個莊稼人,半輩子沒見過當官的,只要不打官司,幾棵桃樹,誰還敢佔為已有。”李翠石叫出劉某,把苗家退讓的意思告訴了他。劉某又指天畫地,大罵不休;姓苗的光說好話,一句也不敢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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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四五天,李翠石碰見劉某村裡的人說他死了。李翠石聽後很吃驚,嘆息不止。後來李翠石外出,見迎面走來一個拄柺杖的人,很像劉某。走到跟前,果然是他。劉某熱情向他問候,並請他到家裡去作客。李翠石不敢靠近他,說道:“前幾天聽說你去世了,這是從哪裡傳來的謊言。”劉某不答話,一個勁地拉他進村,到家擺好酒菜後才說:“以前的傳言,一點也不假。前天我出門,見來了兩個人,要捉我去官府。問什麼事,二人只說不知道。我想,我出入衙門十幾年,不怕見官長的人,也就跟著他倆去了。走進公堂,見上面坐著的官,臉上帶著怒氣,說道:‘你是劉某嗎?罪惡滿盈,自己不肯悔改;又把別人的東西佔為己有,像你這種蠻橫兇暴的人,按例應當放到油鍋裡炸死!’旁邊一個人查過簿冊,說:‘這個人行過一次善事,按例不應當死。’那個當官的看過簿冊,臉上的怒氣稍微消了些,說道:‘暫時先送他回去吧!’幾十個人齊聲呵斥攆我走。我說:‘因什麼事把我捉來?又因什麼事送我走?請求向我說明白。’衙役拿著簿冊走下來,指著上面的一條給我看。上面寫著:崇禎十三年,用錢三百,救活一對夫妻,使他們得到團聚。衙役說:‘沒有這一條,今日命當絕,讓你投生為畜類。’聽後,我很害怕,急忙跟抓我的那兩個人出來。兩人向我索賄,我憤怒地說:‘你們不知道我劉某出入衙門二十年,是專勒索別人的錢財,怎麼竟敢向老虎要肉吃呢!’兩人不敢再要,把我送到村口,向我拱手說道:‘這趟差事沒得到你的一口水喝。’兩人走後,我進門就甦醒過來了,這時我斷氣已經兩天了。”李翠石聽後,感到這事很奇怪,就問他行的那件善事。原來,崇禎十三年,遇上了大災荒,出現人吃人的情景。劉某那時在淄川縣衙當捕隸。一天,遇見一男一女哭得很傷心,問他們為何這樣?回答說:“俺倆結婚才一年多,今年遇上災荒,不能一塊兒活下去,只好悲傷罷了。”過了不多時,在一個油店門前又遇上他倆,好像在和店主爭什麼。劉某走到跟前,問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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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店的店主姓馬,說:“他倆餓得快要死去,每天靠討吃我的麻醬才活下來。今天又想把老婆賣給我,我家裡已買下十多口,這事也好,只要價錢便宜,我就收下她,否則罷了。那有像你這樣可笑的男子,沒完沒了地纏磨人!”那男子便道:“眼下小米貴得如同珍珠,若不要得三百文錢,就不夠我逃命的路費。本想賣掉老婆能使我們都活下來,如果老婆賣掉後我還脫不了死,那又何必呢?我不敢講價錢,只求你行個好,積個陰德罷了。”劉某很可憐他倆,便問馬店主能出多少錢。馬店主說:“如今一個婦女最多值一百個大錢。”劉某請馬店主不要少他要的三百文。他願替出上一半。馬店主堅決不答應。劉某年輕氣盛,便對那男子說:“這個人粗俗小氣,不值得再和他爭。我情願送你三百文錢,你能逃荒,夫妻倆又能在一起,不是更好嗎?”於是解囊取出錢交給了他。夫妻倆哭著向劉某拜謝後才離去。劉某講完這件事,李翠石對他大加讚歎。

自此以後,劉某先前的那種惡習全改了。現在劉某已經七十多歲,身體還很健康。去年李翠石去周村,碰上劉某和人爭吵,圍著許多人勸他,他也不聽。李翠石笑著對他說:“你又想告桃樹狀嗎?”劉某一聽馬上停止了爭吵,臉上也沒了怒氣,一句話沒再說,徑直而去。

申明:本文以《聊齋志異》為素材,以故事說明道理,借古喻今。且不與封建迷信對號入座,配圖均來自網絡,若侵權必刪除。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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