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上河圖》上的建築很多,唯獨少了這一處,所有人都覺得奇怪

《清明上河圖》,算是中國十大傳世名畫之一。為北宋風俗畫,北宋畫家張擇端僅見的存世精品,屬國寶級文物,現藏於北京故宮博物院。可以說,作為風俗畫的代表,《清明上河圖》極盡細膩地反映了北宋街市之繁榮,這在中國乃至世界繪畫史上都是獨一無二的。

畫中描繪之景細緻入微,尤其是房屋、橋樑等建築,皆富有鮮明的北宋特色,具備極高的藝術價值。在這樣一幅長畫卷中,雖然,各類風格建築鱗次櫛比,但卻始終很難發現官衙。考慮到古代的專制統治制度,興建的官衙應當奢侈氣派才對,那麼,可為何在《清明上河圖》中,卻很難發現官衙的蹤影呢?

《清明上河圖》上的建築很多,唯獨少了這一處,所有人都覺得奇怪

眾所周知,《清明上河圖》的創作手法為寫實主義,僅從其畫面便可推知,張擇端應當極為仔細的復原了北宋市井的繁華之景。按常理推測,宋朝官衙也應氣派非凡,成為汴京一景,但為何未提及呢?

這無疑道出了一個歷史真相,即:在北宋的街頭,商民建築一般建設得富麗堂皇,而官衙卻往往破敗不堪,甚至,成了危房。宋朝皇室非常吝於修建宮室,通常來說,古代最恢弘的建築應當為皇宮。但是,宋朝卻例外,位於汴京的宋皇宮修建得特別寒酸,絲毫不及故宮廣闊。

985年,皇宮失火,宋太宗便打算對皇宮進行擴建修整。出於嚴謹,皇帝還特意命劉延翰等大臣“經度之”,即測繪圖紙,進行工程的詳細建設規劃。根據規劃圖,朝廷需要拆遷周圍民居,於是,宋太宗命人前去商議拆遷事宜。但是,那些居住在皇城邊上的百姓卻不願遷徙,一點也不給皇室面子。

宋太宗聽聞後,並沒有選擇強拆,他下令停止了皇宮擴建計劃。於是,北宋皇城成為了歷代王朝中規模最小的皇宮,小到人們站在豐樂酒樓上,便可將宋皇宮一覽無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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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整個古代史,宋皇室的窘迫也算特例。畢竟,在其它朝代中,皇城外的商民建築都不得超過皇宮,面積也不得大於皇宮,否則,便是僭越,當屬大不敬之罪。

雖然,皇宮不可攀比,但地方官衙卻是另一碼事。1071年,蘇軾被派往杭州擔任通判一職。雖然,蘇杭自古便有“人間天堂”的美稱,但是,在杭州任職的蘇軾卻高興不起來。因為,杭州官衙非常破舊,時刻都有坍塌的危險。

杭州曾為吳越都城,當初統治者建造該地官衙時,皆以巨木作材,建設得恢弘無比。可是,到了宋代,因國家無力修繕,所以,便任由官衙破敗坍塌,從不加以修整。到此任職的蘇軾雖心有不滿,但也只得每天忐忑地在危牆下工作。三年之後,蘇軾被遷別州,但這期間,杭州府衙卻從未修繕。

1089年,蘇軾得到高遷,朝廷將他派回了杭州。雖然,身份已不同往日,但是,蘇軾卻依舊需要在瀕臨坍塌的杭州官衙內辦公。看到十多年後依舊破敗不堪的官衙,蘇軾不禁向同僚發問:“這樣破舊的房子該怎麼住人呢?”但沒想到的是,同僚也憂心地回道:“一到雨天,我們甚至都不敢待在大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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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杭州官衙終於撐不住了,房屋倒塌後壓傷了兩位書吏。兩月後,州衙鼓角樓居然也倒了。這次坍塌事故卻鬧出了人命,鼓角匠全家均被壓死。此事之後,在府衙內工作的吏卒無不憂心忡忡,往來大堂更加狼顧。看到官衙危房已嚴重妨礙了官吏們辦公,蘇軾便在九月上奏朝廷,請求撥款用於修繕衙門。

但是,修繕官衙並不是一件易事,地方官需要上報朝廷獲得批准。早在1009年,宋廷便已下詔曉諭各州:“無得擅修廨舍。”可見,朝廷並未準備修繕官衙的預算,這一點蘇軾也是心知肚明。然而,為了籌集修繕官衙的經費,蘇軾還是想出了一個辦法,即請求朝廷下撥兩百道度牒。

那麼,何為度牒呢?

要知道,宋朝僧尼出家需獲宋廷發放的度牒,即一種官方憑證,而獲得這個度牒需要收費。蘇軾想要通過出售度牒來籌集經費,此舉可謂明智。經過策劃,蘇軾發現修繕官衙需要至少四萬餘貫錢,這筆開支可不小。若換算為如今的價值,至少為一千萬人民幣左右。

為了說動朝廷,蘇軾還特意在奏章中說:“若再不修繕,以後可就不是四萬貫能解決的事情。”除此之外,蘇軾還特意祈求了皇太后,畢竟,對方是自己的頭號粉絲,幫個忙也不算太難。但即使做了這麼多鋪墊和準備,朝廷還是沒有允准撥款,或許是因為這筆款項數額實在太過巨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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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後,杭州鬧饑荒,此時身為杭州地方官的蘇軾再次上奏,請求朝廷下撥度牒。

根據蘇軾計算,出售這些度牒得到的錢,可購買兩萬多石大米,府衙減價售出一部分,還能換回一萬五千多貫錢。這些錢雖不能翻修官衙,但修繕緊要處還是夠用的。蘇軾不愧為絕頂聰慧之人,這種兩全其美的辦法,終於獲得了皇帝的允准。

但批准的度牒只有三十道,再怎麼計算也不夠修繕官衙。至於杭州官衙之後究竟是如何修繕的,相關文獻並沒有記錄,估計也就是修整了一些小地方。但有趣的是,蘇軾於元祐五年負責修建的公共工程,卻得以流芳百世,成了如今位於杭州的“蘇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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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兩任杭州,等待他的都是危房,為何他不能自主修繕官衙呢?若蘇軾當真這樣做了,那麼,等待他的便是彈劾免職。

為什麼會是如此呢?

其實,在宋朝之前,任職各州的地方官曾擁有修繕官衙之權。到了宋朝,朝廷經費吃緊,這項權力便被朝廷剝奪了。如果,有官員擅自修衙,便會受到嚴重處置,“知州薛映增修廨宇”一案便是最好的例子。1006年,知州薛映因擅自修衙被人告發,朝廷查證後,薛映被降至連州文學。無獨有偶,1058年,汝州地方官李壽朋因“命郡人上供木材,用於修繕亭臺”被御史彈劾,最後,也受到了降職的處分。

因為,宋廷對地方官吏擅自修衙一事管理十分嚴格,所以,朝中便逐漸有了“官不修衙”的慣例。這一慣例以宋朝為開端,一直延續到明清時期。明代萬曆年間,宛平縣曾有一位叫沈榜的知縣,他在其所寫的《宛署雜記》中,便記錄了宛平縣官衙的簡陋景象。要知道宛平縣已設官衙兩百年之久,從始至終,朝廷未撥一分錢修繕官衙,導致宛平縣衙門簡陋無比,根本沒法與“天下第一縣”這樣的美稱聯繫起來。

後來,沈榜迫於無奈,自費翻修了大門。但是,當他要擴建時,縣裡卻撥不了一兩銀子。

可見,其窘迫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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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中期,成都官衙也因年久失修破敗不堪,但是,即使如此,卻依舊不見朝廷及地方官主動修繕。這種情況的出現,主要與以下兩個原因有關:

其一,地方府衙“無款修繕”;

其二,地方官缺乏修繕動力。

畢竟,地方官都是三年任期,他們修繕官衙,自己享受不了幾年不說,甚至還可能背上一身罵名。

在宋廷的預算日程中,修繕官衙常被視為“不急之務”。1075年,宋廷下詔叫停了京城內外修建園苑、寺觀等事宜,並宣佈七年後再做商議。從民國編撰的《明代建築大事年表》中也可看出,明朝修建了六百多所學校,但同時期只修繕了二十多所官衙。即使是在宣德年間,明廷“大規模”修建官衙,總數也不過五十多而已。但反觀,同時期修繕及興建的學校數量,卻高達一百多所。

到了清代,這種“官不修衙”的情況更加嚴重,地方官吏若要修繕官衙,所需經費都需自掏腰包。在這樣的大環境下,沒有幾個地方官願意無私地修繕官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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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到了非修不可的地步,各地官吏也需自謀方法。要麼拿出自己的俸祿,要麼從民間募集。蘇軾籌集修繕經費時,除了通過出售度牒募集之外,他還獻出了自己的“公使錢“。所謂“公使錢”,是指宋廷下撥給地方官的特殊經費,地方官吏可自行支配,其主要用作公務接待開支。

那麼,為什麼古代統治者要如此限制整修官衙呢?

這主要有兩個原因:

其一,古代國家向來由“小政府“管理,一般不預算整修官衙的費用;

其二,修繕官衙花費過多,但是,朝廷支付能力有限,根本無力支付工錢。

這樣一來,官民關係就會不和。而且,若因拖欠工錢釀成大事故,地方官吏更沒法向朝廷交代了。

【《宛署雜記》、《宋史·卷三百三十八·列傳第九十七》、《明代建築大事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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