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殘式禮佛,燃指、焚肢以求觀音大士現身 立碑警示


自殘式禮佛,燃指、焚肢以求觀音大士現身  立碑警示

禁止捨身燃指牌

位於普陀山紫竹林禪院的不肯去觀音院門口,碑高2.3米,寬1.05米。中鐫“禁止捨身燃指”6個大字,左右各鐫小字數行。“文革”中砸成數塊,八十年代修復。那為何會在此立這樣一塊石碑呢?

自殘式禮佛,燃指、焚肢以求觀音大士現身  立碑警示

普陀山不肯去觀院

碑文大致意思是:緣傳唐大中元年(847),有一個印度僧人在潮音洞口燔焚十指,禮拜觀音,洞內忽放異彩,觀音大士突然現身,並授以七色寶石。自此潮音古洞就被蒙上了一層神秘色彩,很多信眾紛紛仿效,燃指、焚肢、捨身者不絕。宋元時期,常有香客或縱身躍山崖捨身,或自殘禮佛。明萬曆年間都督李分、參將陳九思樹此碑,防止信眾自殘。

自殘式禮佛,燃指、焚肢以求觀音大士現身  立碑警示

此處便是傳說觀音大士現身的潮音洞

捨身供養,這是大乘佛教修行方法的一種。其實,大乘佛教和小乘佛教的不同之處在於,小乘重在自我解脫,大乘重在利他。小乘佛教是反對沒有宗教意義和價值的捨身行為,如厭世,厭身,或早日求昇天等等。“亡身”行為是大乘佛教的作風,跟小乘戒律也是相沖突的。

  萬曆二十三年(1595),曾任昌國(舟山)總兵的董永燧,在潮音洞建“莫捨身亭”,中豎“禁止捨身燃指碑”,後亭廢碑存。清康熙定海知縣繆燧專撰《捨身戒》,碑原植梵音洞中,曰捨身燃指行為至愚且忍也。

自殘式禮佛,燃指、焚肢以求觀音大士現身  立碑警示

  宗教是一種信仰,切不可與愚昧、迷信等同。每每行至普陀山潮音洞,見此碑文不免為立此碑的古代官員叫好,自然對大乘經典中讚許燃指、捨身供佛的行為,鄙之謂愚昧且殘忍。普陀山是觀音菩薩的道場,捨身燃指,非修行之要法,且背離觀音菩薩慈悲、離苦得樂的初衷。如果禮拜修行以極端苦行、殘損肢體便可見佛或成佛的話,與邪教何異。人們正常的修行,要以人間的倫理思想為基礎,奉勸修行者切莫極端修行、摧殘自己乃至殘害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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