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查执业药师“挂证”!持续133天!

严查“执业药师挂证”虽然是项长期政策,但是作为疫情后全国首个开展专项整治的省,陕西的这一动作,应当引起全行业的注意。

要知道,地方政策很少是孤立存在的,它有可能预示一波全国大查。

4月2日,陕西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在全省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去年整治成果基础上,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专项整治。这是2020年全国第一个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的省份。


陕西,大查执业药师“挂证”!持续133天!


4.10-8.20,严查持续133天

本次执业药师“挂证”整治处理相当严格:对查实的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省局将统一予以公告并撤销相关人员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对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应及时通报当地医保等部门,建议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


陕西,大查执业药师“挂证”!持续133天!


整个整治行动查处重点在于: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药销售处方药、审方流程不符合要求等违规行为,分为自查整改、监督检查、督查指导、总结检查四个阶段。

一、自查整改阶段:4月10日-5月10日

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连锁总部及门店对照《陕西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陕西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实施“七统一”管理的若干规定》,按照《陕西省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执业药师不能在职在岗、处方药未经审核销售及使用不规范第三方远程审方服务平台开展业务等问题主动进行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报告于5月10日前报各市(区)药监分局。

二、监督检查阶段:5月1日-6月30日

各分局要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对企业自查整改后仍发现存在执业药师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及使用的远程审方功能流程不符合相关规定等行为的,记入企业失信档案,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并向社会公示。

三、督查指导阶段:7月1日-7月31日

省局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抽查,对工作推进不力及整治效果不佳的,将予以通报。

四、总结检查阶段:8月1日-8月20日

各分局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查处的典型案例、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进行总结,并于8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省局药品流通监管处。

执业药师可注册在总部,门店不用配

值得注意的是,陕西是执行“”远程审方的省份,之前已有数个相关政策发布。

关于执业药师配置,之前发布的《陕西省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七统一”且零售门店超过30家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由省局认定后,执业药师可注册在零售连锁总部,注册执业药师总数应保证每个零售门店不少于1名执业药师,由零售连锁总部统一调配使用。

根据规定,实行“七统一”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置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设置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可不配备执业药师,由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提供在线审方和药学服务。

陕西省药监局在《陕西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中对远程审方做了更具体的规定:开展远程执业药师服务中心的门店数不少于30家,100家以下连锁门店远程服务执业药师按门店数30%配备,超过100家门店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每增加10个门店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其中执业中药药师配备数量不少于执业药师总数的20%。

自从去年3.15央视晚会曝光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开处方药等乱象以来,从国家药监局到地方政府开展了对于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专项整治。但执业药师的短缺局面一时之间也无法解决,为了缓解这一缺口,去年湖南、陕西、福建、重庆、云南、海南、山西、黑龙江等十余个省市出台政策,支持零售药店远程审方等多项政策的落地实施。

今年陕西省药监局率先行动,成为第一个开展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的省份,可以预见,接下来或许还会有多个省份开展这项整治,零售药店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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