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大查執業藥師“掛證”!持續133天!

嚴查“執業藥師掛證”雖然是項長期政策,但是作為疫情後全國首個開展專項整治的省,陝西的這一動作,應當引起全行業的注意。

要知道,地方政策很少是孤立存在的,它有可能預示一波全國大查。

4月2日,陝西省藥監局發佈《關於在全省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去年整治成果基礎上,繼續在全省範圍內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的專項整治。這是2020年全國第一個開展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整治的省份。


陝西,大查執業藥師“掛證”!持續133天!


4.10-8.20,嚴查持續133天

本次執業藥師“掛證”整治處理相當嚴格:對查實的執業藥師“掛證”行為,省局將統一予以公告並撤銷相關人員的《執業藥師註冊證》;對嚴重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企業,應及時通報當地醫保等部門,建議取消其醫保定點資格。


陝西,大查執業藥師“掛證”!持續133天!


整個整治行動查處重點在於:執業藥師“掛證”、不憑處方藥銷售處方藥、審方流程不符合要求等違規行為,分為自查整改、監督檢查、督查指導、總結檢查四個階段。

一、自查整改階段:4月10日-5月10日

藥品零售企業對照《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連鎖總部及門店對照《陝西省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監督管理辦法》《陝西省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執業藥師遠程服務中心建設指導意見》《陝西省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實施“七統一”管理的若干規定》,按照《陝西省關於加強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管理的通知》的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執業藥師配備不到位、執業藥師不能在職在崗、處方藥未經審核銷售及使用不規範第三方遠程審方服務平臺開展業務等問題主動進行整改,並將自查整改報告於5月10日前報各市(區)藥監分局。

二、監督檢查階段:5月1日-6月30日

各分局要制定詳細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

對企業自查整改後仍發現存在執業藥師管理不規範、未按規定銷售處方藥及使用的遠程審方功能流程不符合相關規定等行為的,記入企業失信檔案,列入年度重點檢查對象並向社會公示。

三、督查指導階段:7月1日-7月31日

省局將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和抽查,對工作推進不力及整治效果不佳的,將予以通報。

四、總結檢查階段:8月1日-8月20日

各分局要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查處的典型案例、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方面進行總結,並於8月20日前將總結報告報省局藥品流通監管處。

執業藥師可註冊在總部,門店不用配

值得注意的是,陝西是執行“”遠程審方的省份,之前已有數個相關政策發佈。

關於執業藥師配置,之前發佈的《陝西省關於加強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管理的通知》規定,實行“七統一”且零售門店超過30家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由省局認定後,執業藥師可註冊在零售連鎖總部,註冊執業藥師總數應保證每個零售門店不少於1名執業藥師,由零售連鎖總部統一調配使用。

根據規定,實行“七統一”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設置執業藥師遠程服務中心,設置執業藥師遠程服務中心的藥品零售連鎖門店可不配備執業藥師,由執業藥師遠程服務中心提供在線審方和藥學服務。

陝西省藥監局在《陝西省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執業藥師遠程服務中心建設指導意見》中對遠程審方做了更具體的規定:開展遠程執業藥師服務中心的門店數不少於30家,100家以下連鎖門店遠程服務執業藥師按門店數30%配備,超過100家門店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每增加10個門店至少配備1名執業藥師,其中執業中藥藥師配備數量不少於執業藥師總數的20%。

自從去年3.15央視晚會曝光執業藥師“掛證”、不憑處方開處方藥等亂象以來,從國家藥監局到地方政府開展了對於執業藥師“掛證”行為的專項整治。但執業藥師的短缺局面一時之間也無法解決,為了緩解這一缺口,去年湖南、陝西、福建、重慶、雲南、海南、山西、黑龍江等十餘個省市出臺政策,支持零售藥店遠程審方等多項政策的落地實施。

今年陝西省藥監局率先行動,成為第一個開展執業藥師“掛證”專項整治的省份,可以預見,接下來或許還會有多個省份開展這項整治,零售藥店務必引起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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