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 貴州免徵2個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網上即可申報

@中小企業 貴州免徵2個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網上即可申報

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獲悉,財稅部門推出新政,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企業,免徵2個月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緩解企業復工復產壓力。

3月27日,貴州省稅務局與貴州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落實應對疫情影響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企業,免徵2020年一季度任意2個月應納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其中,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方減免租金的房產出租方,按實際收取的租金收入計徵房產稅;對因疫情防控需要在疫情期間被政府徵用的應稅房產,憑政府相關證明,按實際徵用時間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同時,該優惠政策可與納稅人已依法享受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其他政策性優惠疊加享受,先適用《通知》規定的優惠政策,再適用其他優惠政策。

為方便納稅人及時享受優惠,稅務機關開通了“網上辦理”渠道,納稅人在電子稅務局辦理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時,在線填寫減免稅申請表,通過專項減免稅代碼申報,經核准後,即可申報減免稅。

相關鏈接:

申請條件

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免徵疫情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一)在疫情期間生產經營發生虧損的;

(二)在疫情期間貨幣資金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辦理流程

(一)提交申請

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應在4月15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免徵疫情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經核准後,在4月30日前完成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

4月15日前未按規定報送免稅申請的納稅人,可在10月15日前補報,經核實符合免稅條件的,已繳納稅款抵繳以後月份應繳稅款,無法抵繳的,可申請退稅,並按原入庫級次辦理退稅。

(二)所需資料

納稅人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提出免稅申請,並提供以下資料:

1.減免稅申請;

2.納稅人減免稅申請核准表;

3.房產、土地權屬證明覆印件;

4.財務報表(2020年一季度)或資金證明;

5.減免房產租金的合同或協議。

(三)具體流程

1.網上辦理。納稅人在電子稅務局申報時,在線填寫減免稅申請表,通過專項減免稅代碼申報,經系統核准後,即可申報減免稅。

2.現場辦理。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申報或代開租賃發票時,填報減免申請表,經稅務機關核准後,即可辦理減免稅申報。

3.退稅管理。對減免租金部分已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從其當年應納的相應稅款中抵扣或辦理退稅。

(艾勇 貴陽日報融媒體記者 成虹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