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赴歐旅遊
歸國後拒絕隔離
震動鄭州一城的郭某鵬被判處
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郭某鵬表示認罪認罰
今天(4月3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聯合發佈依法懲治涉境外輸入型
疫情防控的3起典型案例
郭某鵬妨害傳染病防治案名列其中
據瞭解
此時離郭某鵬治癒出院(3月28日)
剛過去一週
兩名承辦檢察官在做好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醫院通過視頻訊問被告人郭某鵬。圖片來源:最高檢
郭某鵬出生於1990年7月,某公司勞務派遣人員,住鄭州市二七區。司法機關通報了他在疫情期間的行動軌跡:
2月29日,從鄭州乘火車至北京;
3月1日,從北京首都機場乘飛機經阿聯酋阿布扎比中轉,於3月2日到達意大利米蘭彭薩機場;
3月3日,乘飛機從意大利米蘭到達法國巴黎;
3月4日,乘飛機從法國巴黎回到意大利米蘭;
3月6日,乘飛機從意大利米蘭中轉阿布扎比,於3月7日到達北京首都機場;當日下午,乘坐火車返回鄭州,回到家中。
3月8日、3月9日兩天乘坐地鐵到位於鄭州市鄭東新區的單位上班並在單位就餐,下班乘坐地鐵回家。
3月9日下班後,郭某鵬出現發熱、咽痛等症狀,自行至中原路與大學路交叉口附近的仟禧堂大藥房買藥,步行回家後服用。
當晚,其母親郭某玲得知郭某鵬發燒後,熬製了羅漢果和甘草給郭某鵬喝。
早在3月6日
鄭州市就明確規定境外入鄭人員
嚴格落實
“隔離觀察”和“如實申報”措施
郭某鵬卻既不隔離、也不申報
還向警方說謊隱瞞
警方到郭某鵬家調查
3月10日8時許,鄭州市公安局大學路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郭某鵬近期存在出入境情況,打電話給郭某鵬核實,郭未接電話。
後撥打其母親郭某玲電話,郭某玲否認郭某鵬去過國外。而後又撥打郭某玲電話要求郭某鵬下樓。
在公安民警明確告知大數據顯示其去過國外後,郭某鵬承認有過出境史。在調查、核實其出入境軌跡後,郭某鵬被送至二七區集中隔離點進行觀察,隨後被確診為新冠肺炎。
後經排查
與郭某鵬密切接觸的40餘名人員
均已被隔離觀察
當時,河南已連續13天新增為零,此事一出隨即引發廣泛關注。
因隱瞞境外旅居史,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郭某鵬確診當天(3月11日),公安機關決定對其立案偵查;其出院當天(3月28日),對其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 消息,截至2020年4月2日,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2987件3694人,審查批准逮捕2607件31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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