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基本法有根有据有民意基础

梁振英:基本法有根有据有民意基础

图:梁振英强调,基本法每一条都有根有据,有民意基础\\大公报记者摄

基本法的起草经历了四年零八个月,其间经历了两次大型社会谘询。亲自主持这两场谘询的原基本法谘询委员会秘书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接受《大公报》专访时,忆述了当年谘询的点点滴滴。他指出,最终不少谘询收集的意见都获草委会采纳,“基本法每一条都有根有据,有民意基础。”梁振英强调,当时起草之所以耗时近五年,就是为了避免日后修改会影响港人对基本法的信心,故基本法颁布至今,“未有一字更改”。■大公报记者 文轩 周宇

梁振英1985年加入谘委会,三年后接替毛钧年担任谘委会秘书长。“秘书长负责谘委会秘书处的工作,我当时是半职,每天差不多半日时间都在秘书处,邵善波和马力两位副秘书长是全职,秘书处里还有近三十个年轻的工作人员。”

两次谘询 规模之大前所未有

谘委会当年发起了两次大型的谘询工作,一次是1988年基本法征求意见稿,一次是1989年基本法草案。“这是香港前所未有的一场全覆盖的谘询工作。”梁振英说,谘询不仅规模大,而且形式多样化,“我们在电台广告时间播短片,有歌手帮我们唱主题曲。徐小凤小姐有只电台广告歌,歌词是‘关心这是你我的香港,关心这是你我的未来’。”

梁振英还记得,当时为了能让香港市民及时了解基本法条文的最新起草情况并反映意见,秘书处每日凌晨将前一日在北京逐条通过的草案意见稿拿到北角一个印刷厂付印,然后在中午12点之前透过全港990间银行让市民免费取阅,“那时香港有个现象,叫‘银行多过米铺’,所以通过银行派发是最能深入社区的办法。”

梁振英说,在让市民了解条文内容后,秘书处亦及时收集市民意见,作条文总报告,由第一章第一条做到最后一条,“香港一般市民、专家学者,以至基本法谘委会成员,他们对每一条条文的意见都在这里。”他说,两次谘询的意见都详细地提交与草委会,部分意见亦被草委会采纳,“所以基本法每一条都是有根有据,有民意基础的。”

市民愿望 行之有效长期实施

对于近年有人因不满人大8.31决定而要求修改基本法,梁振英表示,“基本法作为宪制性文件,参加起草工作及谘询工作的人都知道,是不可以随便改的。”他指出,当时宁可花多点时间,用四、五年时间起草基本法,将所有问题巨细无遗写好,就是因为社会上担心经常修改会影响大家对基本法的信心,“你今日这样改,明日是不是又可以改成另一个写法?”

梁振英强调,市民大众普遍的愿望是写好基本法后能够行之有效地长期实施,“这也是为何90年基本法颁布至今已28年,没有一个字改过的原因。”

梁振英:基本法有根有据有民意基础

功能组别议员是“社会各领域的KOL”

基本法起草时,立法会功能组别的设立备受海内外关注。原谘委会秘书长梁振英表示,他当时多次向特意来采访的外媒解释,功能组别的代表性不是代表利益,而是代表形式。梁振英形容,功能组别议员可看作是社会不同领域的“KOL”(主要意见领袖)。

“我们不需要因为立法会有功能组别而认为立法会不民主或有缺失”,梁振英举例指出,医学界立法会议员,并不是代表医生的利益,而是代表港人对医护的关注和对健康问题的关注,“所以功能组别叫功能,他不是团体的代表,而是功能的代表。立法会中的金融界,工程界,建筑、测量、城市规划界,都是与整个社会硬件有关的功能。”

梁振英又用时下的一个潮语来形容功能组别议员,他说,他们是社会不同领域的“KOL”。“如果他是一个立法会议员,又同时是某个问题的专家,他在社会上的影响力是相当大的,即我们在社会上说的‘KOL’,Key opinion leader。”他直言,这也是政府过去在很多事情上都会倚重功能组别议员意见的原因。

推广基本法教育 让年轻人“知其所以然”

梁振英:基本法有根有据有民意基础

图:梁振英表示,基本法的重要性体现在香港人的日常生活当中,年轻人要知其然及知其所以然\\大公报记者摄

近年不少社会问题都暴露出市民对基本法的认知不足。谈到基本法的推广教育,原谘委会秘书长梁振英认为,不仅要让年轻人“知其然”,还要让他们“知其所以然”。

生活中体现重要性

梁振英表示,现在学校都有某种程度的基本法教育,但基本法的重要性更体现在香港人的日常生活当中,年轻人要知其然及知其所以然,“意思不是要求熟读基本法,从第1条到第160条一字不漏背完,而是要知道每一条条文的意思、背景,以及当年为何要将这条条文写下。”

梁振英举例说,基本法有一条写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有自愿生育的权利,“为何会有这一句?其实这一句是很奇怪的,特别是写在基本法内。”他解释说,当时内地强制实行“一孩政策”,不少港人都担心回归后香港会像内地一样强制实施相关政策,“所以有了这个条文之后,如果特区政府有一天规定香港人只许生一个或必须生五个,这就会违反基本法。”

梁振英直言,不知道现在有多少老师能够将这些背后的考虑说清楚,但“知其所以然”无疑是重要的,这也应该是未来推广基本法的工作重点所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