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3批次青團防腐劑超標,歐尚、福泰隆超市有售

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浙江全省範圍內開展了青團專項監督抽檢,共抽取青團100批次,不合格3批次。

浙江福泰隆連鎖超市有限公司銀泰店銷售的標稱金華市聚香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青團(麻芯味)(生產日期為2020-03-10),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檢測值為0.254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山梨酸及其鉀鹽檢測值為0.206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上海新歐尚超市有限公司紹興店銷售的手工青團(生產日期為2020-03-17),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檢測值為0.326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紹興市千客隆超市有限公司嘉禾花園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紹興市越城區勤奮食品廠生產的艾餃(蒸煮類)(生產日期為2020-03-11),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檢測值為0.487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山梨酸及其鈉鹽為酸性防腐劑,具有廣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黴性能,對黴菌、酵母菌和好氣性細菌的生長髮育均有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在米粉製品中不得使用山梨酸。

脫氫乙酸及其鉀鹽作為食品添加劑,廣泛用作防腐劑,對黴菌具有較強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在米粉製品中不得使用脫氫乙酸。長期大量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產品,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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