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整治专报(第158期)——大城县

大城县


4月2日,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大城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县供销社组成检查组重点针对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特点,对我县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要求各经营单位不得超量储存、不得销售非法违法的烟花爆竹,做好日常销售流向登记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廊坊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整治专报(第158期)——大城县

4月2日,大城县应急管理局对大城县呈达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第十八分公司、廊坊百宇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廊坊华伦塑业有限公司、廊坊华阳聚氨酯有限公司、廊坊东三星蓄电池、超繁荣蓄电池有限公司、廊坊昌泰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廊坊三星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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