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隔離期間堅持要喝礦泉水,我們大可以對其寬容一點

“隔離區也要保證人權吧”,“都這樣就一定對麼”。這兩句話出自近日上海浦東一女子在隔離期間要求喝礦泉水

女子在隔離期間堅持要喝礦泉水,我們大可以對其寬容一點


女子在隔離期間堅持要喝礦泉水,我們大可以對其寬容一點


平常情況下能脫口而出人權和抗爭不公的確是很值得讚頌,在隔離期間在沒超過一定底線的前提下提出這種要求也不是什麼十惡不赦的事

我們可以說在這種情境下女子的做法並沒有錯,這包含著一個單向的共情訴求和規則意識的衝突:即女子確實存在這樣的需求(不論對錯)並意圖以共情的說辭滿足自己的需求,但是執法管理人員不允許超出規則的限制,這種強硬也是防止更大模仿效應的示範,並保持一種工具理性的壓制為其最終的目標而服務。


這只是第一層構建,當爭吵開始升級時雙方就完全放棄了情景和動機所衍生的初級不合,在這基礎之上雙方在價值層面上完成第二層更高階段的話語建構,執法人員開始提到和別人的對比,實際上就是概化的他人,是出於道德規範的理想化的人格,而女子“都這樣就一定對麼”就是一個個性化的自我,並將喝水這種行為上升到一個保持自我的階段。

這種互動也是一種權力關係,是權力的建構與解構過程,這個權利過程也是雙向的,即女子提出一種權利,但是這個權利實際上將自己的意志加於對方之上就完全變成了一種權力;執法人員受到這種意志的影響只能否認其人權保障的不足來解構這種權力。執法人員的權力來源直白的多,女子行為一定程度上違反了規則,令其改變行為並試圖改變對自己的認知,這個認知一旦完成就成為單向的權力影響,但是顯然女子並沒有屈服這種意志。

女子在隔離期間堅持要喝礦泉水,我們大可以對其寬容一點


就像很多衝突和爭執一樣,如果一方沒有壓倒另一方,衝突場景就成為一種僵持狀態。這時候情景內的人已經沒有辦法中止這種僵持,只能依靠網絡也即局外人來定性和判斷,這是處在更大的社會場域中的人以全景俯視的方法來看待小情境中的人,人就不是人了,人變成了符號。給與執法人員的意義是前線的英雄和權力本身,而那位女士則聯繫到了她的海外歸國經歷,成為一種和國家意象對立的無恥者(包含所有愛國激情衍生出來的負面性),這位女士是有權利的,甚至執法人員也承認這種權利,只不過目的是解構這種權利轉化的權力。而且觀眾消解了這個權利,並將這個過程視為完全的單向權力壓制過程,其抗爭成為抗法和執法的權力運行不暢的典型形式。

上面的論述好像是我在替那位女子辯解,其實我只是認為對那位女士的指責可以適可而止,我們需要共情能力和善良。

其實在這個過程中無論是女子還是觀眾都保持了一定的共情,但卻是兩個截然相反的類型:一種是大範圍聯結的群體共情,類似於米爾斯社會想象力將個人事件聯結到公共議題,感受到全中國的痛苦和緊張,這是共時態的;二是一種身處情景中的個體共情,感受那個人的痛苦,但我們也可以說那女子嬌生慣養喝不了礦泉水不算什麼痛苦,當然這是成立的。共情的第一步是站在他人的視角看問題,喝不了礦泉水當然不算什麼痛苦,但是喝礦泉水的要求也並不太過分。所以我說對這位女士可以批評,但是不能太過,以至於上升到國家大義那就完全不是一回事,就成為群體激情下的作惡。

在回來說說這位女士,我說她缺乏一種大範圍的群體共情,但她未必不能體會國內深受疫情折磨的痛苦,並將自己行為限制在一定範圍內,沒有衝破隔離做出危害大眾的行為越軌;我們暫且認為她還處在一個私人空間(這個私人空間的定義僅從其所能進行私密行為的程度而言),那她就是在私人空間中與外來者進行抗爭而不涉及更大範圍的人。同時另一方面由於涉及到執法人員及其保障隔離工作人員,這種胡鬧是一種負擔對個體的負擔,很大層面上他甚至不涉及群體的共情,更多的缺乏個體的共情。這也進一步論證了我之前的觀點,不要上升到民族大義而更視之為缺乏個人的共情的人——就是不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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