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最新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公布


  

  为规范土地市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维护土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2020年3月6日,市政府印发了《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荥阳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荥政文[2020]22号,以下简称《通知》)。

荥阳最新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公布


  目前,我市现行的基准地价标准《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荥政文[2014]14号,基准日为2013年1月1日)。发布实施距今已超过6年,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上一轮更新成果与当前市场地价水平有了较大差异,现行标准已无法完全准确反映我市土地市场的价格水平。

  按照《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7〕42号)的工作要求,我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完成了全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技术成果通过了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鉴定验收。

  据悉,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和调整工作是地价管理工作的核心,是政府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维护土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同时,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城镇土地利用分类提出了更新要求,国家对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调控政策规定了更高的标准,

为使城镇各类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客观地反映现实情况,适应扩大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发展需求,公布《通知》十分迫切和必要。

  主要内容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荥阳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主要是对城区的不同用途、不同级别的土地基准地价进行明确。

  2、荥阳市各乡镇土地基准地价表。

  主要是对各乡镇的不同用途、不同级别的土地基准地价进行明确。

  3、基准地价说明。

  主要是对基准地价的适用范围、基准地价内涵、土地用途、容积率、土地年期、土地开发程度和基准地价的基准日进行明确。

荥阳最新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公布

荥阳最新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公布


  附件3

基准地价说明

  一、基准地价适用于荥阳市城区及广武镇区(含东北片区)、贾峪镇区(含新田城片区)、崔庙镇、王村镇、高山镇、刘河镇、汜水镇和高村乡的镇(乡)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

  二、基准地价内涵为正常市场条件下,各用途各土地级别区域内,设定土地开发程度、容积率等条件下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三、用途:分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等用途。其中:城区商服用地1包括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金融活动场所用地、娱乐用地、赛马场及高尔夫球场用地;城区商服用地2包括批发市场用地、旅馆用地、除金融活动场所用地外的商务金融用地、除赛马场及高尔夫球场用地外的其他商服用地;若相应标准发生变化,对应用途分类重新调整。

  四、平均容积率:商服用地1.8、城镇住宅用地1.8、工矿仓储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交通运输用地1.0、特殊用地1.0、水利设施用地0.6。

  五、年期:均为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即商服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交通运输用地50年、特殊用地50年、水利设施用地50年。

  六、开发程度:按范围确定,具体为:城区五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及土地平整),各乡镇三通一平(通路、通电、通上水及土地平整)。

  七、基准日:201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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