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四月芳菲尽
罂粟”毒花“始盛开...
每年一到四月
警方和这种”毒花“就开始”掰头“了
在禁种铲毒行动中
总有一些群众很不理解
不就是种了几颗“青苗”吗?
不至于犯法吧?
还列举了各种奇葩的“正当理由”
比如,用来煮粥和蒸菜糕吃……
3月29日下午,德州齐河警方接到举报:辖区西南吴庄老村址处发现一片罂粟,民警立即前往调查。经查,史某,女,69岁,齐河县马集镇西南吴庄人。去年冬天,她在自家老宅基地上撒下罂粟种子,长出罂粟苗后,用于煮粥和蒸菜糕吃。经现场清点,共1188株。
无独有偶。3月30日上午,齐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工作中发现:晏北街道办事处东高村一菜园里有大量罂粟幼苗。经调查,袁某,男,65岁,
去年冬天在自家菜园内撒下罂粟种子,长出幼苗后蒸菜糕吃。民警当场铲除,经清点共530株幼苗。目前,犯罪嫌疑人史某、袁某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齐河警方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500株罂粟是分水岭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一律强制铲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
农民朋友都忙着春耕播种,
山东省禁毒形象大使“大衣哥”
朱之文提醒您
罂粟不是菜,种一棵也违法,
轻则拘留罚款,重则判刑入狱!
请广大农民朋友注意啦~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从禁种罂粟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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