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執行“一戶一宅”原則, 如果城裡與農村都有房, 算違規嗎?


嚴格執行“一戶一宅”原則, 如果城裡與農村都有房, 算違規嗎?

農村所謂的一戶多宅,指的就是農村的一戶家庭擁有兩處或者更多的宅基地,通常來說多出來的宅基地是不能登記的。雖然現在很多地區的土地已經進行了確權,不過我們一戶多宅的現象仍然還有些存在,若繳納一定的費用還能用。那麼嚴格執行“一戶一宅”原則,如果城裡與農村都有房,算違規嗎?

嚴格執行“一戶一宅”原則, 如果城裡與農村都有房, 算違規嗎?

現在村裡人很多條件都越來越好了,有的人也開始在城裡買房了,這個時候村民在村子裡有宅基地的基礎上在城裡買房的話,是不違反“一戶一宅”的政策的。因為農村人在城市買房,是買的商品房,買的是房子的使用權。任何人都是可以在城市裡買房的,因為國家對商品房的使用權限沒有人群要求。只要你有錢,就可以在城市裡買房,而且買幾套都無所謂。但是在農村每戶農民有且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因為農村的宅基地是歸村集體所有的,只要戶口在農村,村集體會無償給每戶人家提供一處地方作為建造宅基地來生存的

嚴格執行“一戶一宅”原則, 如果城裡與農村都有房, 算違規嗎?

現在,農民在村裡擁有了宅基地使用權,在有了一定的積蓄後,選擇進城購買住房,是國家政策允許的。但是,要分為兩種情況:1、進城買房後未將戶口遷出農村的,其原有宅基地可以繼續使用;2、進城買房後戶口遷出的,將不再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成員,原則上宅基地應當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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