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IT行業從業十年的勞動者,現在無“家”可歸
我作為深圳市星商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武漢子公司——武漢市星商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某印度電商研發團隊管理者,為了讓項目能在疫情期間繼續維持和發展,不顧生命安危,在2020年春節武漢疫情最嚴重的時候獨自去公司幫團隊成員開電腦並且架設遠程桌面軟件(圖1的門禁記錄)。並且在武漢封城的兩個月裡仍然在家中堅守崗位,在公司強制要求輪休並且降半薪的情況下(圖2通知全體按照半薪核算),仍然穩定維持項目的正常開發和上線。
可是就在3月26日,正常辦公的我突然被我的直屬上司電話告知:公司運營困難,由於我 “比較貴”,可能被開除,讓我等HR通知。我心突然涼了一截,可是我遲遲沒有接到HR通知。在接下來的5天裡,我仍然堅持打卡和組織晨會和日常工作,繼續為同事安排任務和討論問題(圖3的郵件記錄,可以看到29日還在收到業務郵件)。就在3月30日下午,因為距離我的上司通知我“可能被開除,讓我做好準備”後已經五天了,我心裡非常交集,於是主動聯繫HR問情況,武漢的HR告訴我:“部門沒通知你嗎,業務都停了,工資給你結算到26日,你如果不簽署自願離職協議,那麼部門安排你從3月26日之後停薪待崗”,我在電話裡拒絕了HR的要求,我認為強制要求員工停薪待崗是嚴重違反勞動法的,3月30日快下班的時候,我發現我已經被人移出了釘釘app中的打卡群組並強制把我的公司郵箱帳號刪除了。
從3月30日晚上開始到今天,我一直在聯繫武漢HR和我的上司試圖取得溝通的機會,可是他們都不理會我(圖4部門總監已經不理我),HR和部門負責人在互相踢皮球,武漢的HR甚至認為因為項目停了不給我發工資是合情合理(圖5武漢 HR認為他們提出的停薪待崗合情合理)。我突然感覺到非常的沮喪和無助,也不知道能求助於誰,我也試圖和公司深圳總部的HR經理聯繫,他多次拒絕了我的通話邀請,也不作任何回覆。
我想,如果天下所有的公司裁員的手段都是告知員工無限期停薪待崗,且不理會員工,採用這種冷暴力手段逼員工簽署自願離職,那勞動法的意義何在?武漢疫情雖然影響了公司的業務,公司也強制降了半薪,我能理解,但現在這個非常時期冷暴力將我裁員且不給說法,讓為公司努力奮鬥過的我心灰意冷,無去無從。我只能每天去公司門口繼續打卡(圖6 疫情期間我堅持去公司辦公地點打卡上班,自證沒有被曠工),等待著公司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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