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舟股份:关于《西安梦舟诉嘉兴梦舟等合同纠纷》一案最新进展说明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讯,梦舟股份(600255)(600255)4月3日发布公告,关于《西安梦舟诉嘉兴梦舟等合同纠纷》一案,最新进度为结案,案件审判结果为原告胜诉。

本案中,原告是西安梦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被告是嘉兴南北湖梦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张健,梦舟股份在本次案件中所处角色为第三方。

本案的基本情况如下:申请人:西安梦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被申请人:嘉兴南北湖梦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张健。2018年4月28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嘉兴梦舟签订一份《资产转让合同》,约定:申请人将合同附件所列的全部资产,以104,919,691.61元的价格转让给嘉兴梦舟;同日,双方另签订了一份《电视剧项目转让协议》,约定:申请人将其拥有的电视剧《灰雁》、《白浪红尘》、《铁血军团》、《伏魔令》的全部权益,以103,390,822.24元的价格转让给嘉兴梦舟。因被申请人嘉兴梦舟向申请人清偿了部分债务、申请人代收了被申请人嘉兴梦舟的部分债权,截至日前被申请人嘉兴梦舟尚欠申请人转让款(费)189,061,505.68元。被申请人嘉兴梦舟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价款,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被申请人张健作为嘉兴梦舟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对嘉兴梦舟的到期债务,依法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提出仲裁申请,望裁如所请。 诉讼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嘉兴南北湖梦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张健立即向申请人支付资产转让款、电视剧项目转让费合计189,061,505.68元;2)裁决仲裁费用由两被申请人负担。

关于此案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表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被申请人或保证人支付的上述款项,因本次仲裁裁决履行期限尚未届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公告上述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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