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2枪距2米。为何台湾时隔2年又施死刑?

开2枪距2米。为何台湾时隔2年又施死刑?

最近随机杀人有些多,台湾的法务部选择在这个档口在40个待枪决的刑犯中,选择罪大恶极又嚣张的一个,在4月1日夜间,执行枪决——开两枪,用刑人与受刑人保持两米距离。这是蔡任内实施的第二例死刑。

桃园男子翁仁贤认为为家庭付出甚多,却未得到回应,2016年除夕夜竟在自家纵火烧死父、母等6名亲友,4人受伤,一、二、三审均维持死刑,法务部长蔡清祥日前签下「生死状」,4月1日晚间8时38分已完成枪决伏法。

█蔡任内才毙2人

愚人节的晚间9时许,载着翁仁贤遗体的礼仪车,从北所侧门(俗称生死门)离开。

翁仁贤伏法后,现看守所内剩39名判刑确定死囚。

台湾「法务部」执行死刑审议小组日前查询翁仁贤有无再审、非常上诉、释宪、精神疾病等事由,确认均无停止死刑的要件,呈报蔡清祥签准,4月1日在法务部矫正署台北监狱刑场执行完毕,已由检察官会同法医师複验确认死亡,完成执行程序。「法务部」晚间发表声明指出,审慎执行死刑,以兼顾社会正义及人权保障。法务部解释,翁仁贤无进行任何司法救济程序与无法定停止执行事由及其精神状态、理解能力等均无异常之情形,并考量所犯是剥夺他人生命法益之杀人罪,其案发时以泼洒汽油火烧之残酷手段杀害年迈手无寸铁之亲生父母、仍就读医学系六年级之亲侄子2人与素无仇隙之侄媳及其父之看护共6人,手段凶残、泯灭人性,视人命如草芥,令人发指,除使被害人无辜丧命,并造成被害人家属无可弥补之哀痛与天伦梦碎之悲剧外,更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符合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指「情节最重大之罪」的情形,综合审酌后认仍须依法执行,以落实依法行政,并彰显司法正义。

开2枪距2米。为何台湾时隔2年又施死刑?

这是蔡英文任内第二次执行死刑。

2006年至2009年台湾曾因法务部部长不签署行刑令而暂停执行死刑,引发舆论争议。

2010年4月30日重启死刑执行。

2016年第三次政党轮替后,民进党政府曾暂停执行死刑两年。

2018年8月31日重启死刑执行。

最近台湾随机杀人案频繁,一般人相信,蔡政府之所以挑40个待执行的枪决案件中最罪大恶极的一例,是为了由此行阻吓作用。

█枪决为何选在夜间

早年台湾枪毙罪犯,多选在清晨5时到6时,取「不走夜路」之意,但这样常使死囚一夜难眠,生怕脚步声,且枪声又容易惊扰周围居民,而改至夜间行刑,有些人认为这个作法不错,因为一些台湾民间信仰的法师认为,「日出时阴司封门,如无鬼差牵引,无法进入地府,要到头七才有土地神来带路返家。」

被执行死刑前两到三小时,狱方会通知死囚「执行命令已经签发,今日几时几分送您上路」,如有信仰者可请神职人员(法师、牧师、神父等)来做临终祈祷或诵经。而此时,执行死刑团队工作人员往往齐聚一堂,礼拜狱中的地藏菩萨佛像,祈祷执行顺利。

█胞兄:不当他家人

2016年2月7日除夕夜,翁家10人正在围炉,翁仁贤事先以宝特瓶分装20公升汽油,趁这围炉之际,在三合院泼洒汽油,再返回屋内朝围坐餐桌的家人点火,全家瞬间烧成火海。

翁的8旬老父母、侄儿、侄媳与外籍看护来不及逃生,葬身火窟,侄女送医不治,5名亲友也都灼伤。

翁仁贤的胞兄翁仁君,其一对子女分别就读台北医学大学、中国医药大学,岂料一场恶火吞噬一对儿女。翁仁君说,伤痛永远不会复原,失去至亲的痛永远也放不下,无法原谅弟弟的作为,自事发后,就当作这个「弟弟」死了,他没有这种杀人狂家人。翁仁君说,酿错的人须偿还代价,但要以何种形式执行,他并不关心,翁仁贤的死,仅是说明此事告一段落,正义究竟有没有伸张,他并没有确切答案。

█飙脏话竖中指坐地上

翁仁贤历审都以「无教化可能」判他死刑,高等法院更一审2018年11月8日庭讯,法官曾德水拟延押他、当庭讯问「若杀父母等6人也不必判死,台湾会不会大乱?」等问题时,原本数度露齿笑开的翁男,竟用英语辱骂法官髒话,讯后还押时媒体问他还有什麽意见,翁又嚣张地比出中指说:「你知道我的意思了吧!」

开2枪距2米。为何台湾时隔2年又施死刑?

法官讯问翁,之前多次承认杀人放火,有无意见?翁说「NO」,法官因此以其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等情,认为有必要自(2018年)11月13日起再延押2个月;未料翁大表不满,爆出一连串粗口「「FUCK YOU, YOU KNOW…」等,引起庭内骚动,法警上前制止。

高等法院更一审于2019年1月召开延押庭,他竟上演大闹法庭戏码,不愿起立以示尊重法庭,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盘坐,庭讯中,又全程闭眼拒答,态度嚣张;高院裁定翁仁贤延押2月。

开2枪距2米。为何台湾时隔2年又施死刑?

当地的报道这么叙述:翁仁贤因为是死囚,近来庭讯行为愈来愈像脱缰野马,先前曾呛翁家大哥:「要杀你们几个轮迴」、还押时三度「比中指」,上次庭讯还辱骂法官「FUCK YOU」,连恐龙法官、丢人现眼、胡说八道都骂出笼,还笑著进入法庭,态度傲慢的程度相当罕见。庭讯开始,法警依例喊「起立」,法官、法警、律师和媒体都起立,以示对法庭尊重,唯独翁仁贤不愿起立,当法官指示法警「扶他起立」时,他索性坐在地上,法庭内形成「一人坐着,所有人都立正」的奇特景象。两名法警使力要扶翁仁贤站起来,他硬坐在地上,双方拉扯一会儿后,法官出招指示法警「让他坐着开庭吧」。不过,法官讯问翁仁贤,「证人指你泼洒汽油烧死6人,还包括父母在内」、「你自己也坦承烧死6人,有何意见」、「依警方拘票和你自己陈述,案发后你准备乾粮逃往复兴乡山区藏匿,后来遭查获」等5个问题,他全程闭眼拒答。

█死刑只实施枪决

台湾死刑制度系指台政府于其实质统治之台、澎、金、马地区,施行包含死刑的刑罚体系。依《中华M国刑法》第33条以及第35条,死刑是最重的主刑。台湾刑法与各项具有刑罚的特别法于设立之初,仍具备不少唯一死刑(即法定刑仅有死刑者)之罪(如海盗罪、惩治盗匪条例等等);而随着时代变迁,绝对死刑之罪也于2006年全数修改为相对死刑(可判处无期徒刑等其他刑罚)。于现行法中,已无绝对死刑之罪,可处死刑之罪约50项,多分布于《陆海空军刑法》和《中华M国刑法》中。于执行层面,依《刑事诉讼法》第461条及《监狱行刑法》第90条之规定,死刑经法务部令准后,于监狱内特定场所以药剂注射或枪毙执行之,然实务上仅使用枪毙一法执行死刑

█行刑人与受刑人距离

执行时,先由检察官会同看守所所长莅视验明,并核对人犯人相片、指纹表后送监执行,其因他案在监狱执行中者,会同典狱长办理。执行前后应拍下受刑人相片,报部备查。而若死刑犯有器官捐赠之意愿时,应签署捐赠器官同意书。而何时签署何囚之死刑执行令并无明确标准,致死刑之执行屡遭批评沦为执政者政治操作之工具,亦有因法务部部长不愿签署而短暂停止死刑执行之例;个案中,则有受刑人利用声请大法官释宪、再审、非常上诉或请求赦免等救济手段试图延缓行刑。执行枪毙时,应令受刑人背向行刑人,其射击部位定为心脏,行刑人应于受刑人背后偏左定其目标,但行刑人与受刑人距离,不得逾2米。而对捐赠器官之受刑人,检察官得命改采射击头部右后耳根之执行死刑方式。通常死刑犯会系上脚镣,一天只允许在做运动的30分钟内离开囚房。

港澳已废除死刑,而陆台还存在死刑,不过执行的次数越来越少,且两地执行的方式也迥异。一国几制,对待坏蛋也体现这点。算是一种百花齐放?!

大疫当前,台湾选择在这个时候嘣嘣,让人对死多了一份颤抖、一种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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