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友反映的“有人把狗丢进洱海洗澡取乐”问题

关于网友反映的“有人把狗丢进洱海洗澡取乐”问题,大理市洱海管理局回复如下

您好!首先感谢网友的热心关注。大理市洱海流域综合联动执法大队下关大理片区执法组于3月20日下午6时进行立案调查,经古城派出所协助调查找到当事人赵某某并通知当事人接受调查。当事人赵某某于3月20日下午18时30分到古城派出所接受洱海流域综合联动执法大队处理。经查,赵某某行为违法了《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大理市洱海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依据《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九款对当事人赵某某处以400元罚款,并对其进行了洱海保护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当事人赵某某承认自己的错误,服从处罚,并于3月25日缴纳罚款后结案。

大理市洱海管理局

2020年3月31日

原标题:关于网友反映的“有人把狗丢进洱海洗澡取乐”问题,大理市洱海管理局回复如下

审核:字丹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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