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森林防火,平遙人應該這樣做!

“草木蔓發,春山可望。”生機勃勃的春天已經來臨,在春耕生產備忙在即、清明節也即將來臨之際,全縣森林火災防控進入特險期,為推動移風易俗,預防火災發生,保護好綠水青山美麗家園,我們向全縣黨員幹部群眾、來平遙旅遊及回鄉人士發出如下倡議:

一、義務防火宣傳。積極向周圍親朋好友宣傳保護森林的重要性,使其認識到森林火災的嚴重危害,並堅持從我做起,影響教育家人、親友增強杜絕野外用火意識。

二、嚴格農事用火。請廣大群眾珍惜綠色生態資源,堅決杜絕野外焚燒秸稈,尤其是在林區、林地、林草附近焚燒荒草、秸稈,嚴防跑火引發森林火災。

三、傳承文明祭祀。黨員幹部帶頭移風易俗,自覺傳承文明美德,摒棄燒紙錢、冥物等祭祀陋俗,提倡鮮花祭奠、植樹祭奠、公祭悼念、家庭追思、網上留言等文明祭祀活動,讓祖先在綠色優美的環境中安息。

四、倡導文明旅遊。請廣大朋友們在入山踏青遊玩時不攜帶火種進入林區,不在林區內進行吸菸、燒烤、野炊等違規用火行為,既維護森林美景,又保護自身安全。

五、履行主責主業。

各級各職能部門、各包聯單位要深刻認識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深刻認識肩負的重大責任,切實做到思想不鬆懈、領導不鬆手、工作不鬆勁、措施不鬆動,著力提升依法防火能力、科學防火能力、綜合防控能力、火情處置能力和應急保障能力,確保不發生重大森林火災和重大人員傷亡事故。

六、盡到監護責任。請廣大朋友們牢記公民責任、履行公民義務,加強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宣傳教育引導,加強痴、呆、聾、啞、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員監護,不在林區邊緣放炮、放孔明燈等野外不安全用火行為,養成良好習慣。

七、樹立法制觀念。森林防火是一項社會公益事業,既需要各級人民政府承擔重要責任,也需要社會公眾共同預防。請大家自覺遵守《森林防火條例》,對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或者個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責任的,或未經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區內野外用火的,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將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同時,一旦發現森林火災要立即撥打12119報警電話,或向平遙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春季森林防火,平遙人應該這樣做!


春季正值大風季節,風乾物燥,火災誘發因素較多,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從我做起,從細節做起,齊心協力、群防群治,積極投身到保護綠色生態資源的隊伍中,嚴防森林火災發生,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新平遙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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