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社會上出現了一種新的與貸款有關的騙局:有一批向貸款客戶或者逾期欠債用戶提供所謂“投訴指導、退費幫助”服務並收取費用的組織和個人。
簡單來說就是:有一夥組織或者個人號稱能夠幫助不想還錢“老賴”“逃廢債”,並以此收取高額諮詢費,從中牟利。
那麼所謂的“反催收”真的能幫助減免債務嗎?
以反催收之名行“老賴”之實?
小心被騙財還要上徵信
近期,某金融機構客戶近日就被反催收中介忽悠,交付了鉅額諮詢費用,按照代理提供的“逃廢債秘籍”,向政府部門惡意投訴,還將地方監管部門告上法庭,想僥倖通過不法手段減免正常信貸債務。
最終經過調查、核實,該客戶實為惡意逃廢債行為,法院駁回其訴訟請求。
該客戶不僅遭受巨大經濟損失,還被記錄不誠信行為。
這些組織和個人的行為涉嫌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和欺騙客戶。
這類“碰瓷”式反催收對借款人而言無疑是“火中取栗”。也提醒妄想鑽此類空子的人不要上當受騙,更不要輕信這類組織和個人教唆而產生逾期還款,後果不僅會遭受財務上的損失,自身的個人信用也將產生不良信用。
那麼,如何才能防範以上問題出現?要注意三點內容:
1.
因特殊情況無法正常還款時,應第一時間通過官方客服熱線、APP等正規渠道聯繫金融機構,按照機構要求提供證明文件,或者通過正規法律途徑解決逾期欠款問題。
2.
勿輕易洩露個人信息,明辨真偽謹防上當。不要隨意告知陌生人個人身份證、銀行卡賬戶、債務情況等信息,避免被非法利用並遭受損失。
3.
理性借貸,量力而行。
疫情期間,催生“反催收”行業
當下,“反催收”(職業投訴人)已形成了成熟的灰色產業鏈,部分用戶借其之手,實現非理性“維權”的目的,甚至有部分“老賴”與職業投訴人合作,以“賊喊抓賊”手段,轉移社會關注焦點,向受害機構施壓,達到惡意“逃廢債”的目的。
“逃廢債”藉口花樣百出
1.
假裝患上新冠肺炎、正在發燒
借款人謊稱自己確診新冠肺炎,意圖將自己包裝成疫情期間的“幫扶”對象,逃避還款或者索取特殊幫扶措施,而若工作人員要求他們提供醫院開具的相關證明,他們要麼拿不出,要麼不配合,揚言要向消費權益保護機構投訴或通過媒體曝光平臺不執行國家相關政策、暴力催收等,以此威脅工作人員為其減免還款金額,更有甚者以此勒索,要求金融機構賠付其精神損失。
2.
公司開工延期,收入減少
不少借款人改口自稱為個人戶等,謊稱自己收入減少,甚至即將倒閉、破產,無力按期還款,也不願配合提供任何個人資產狀況證明等
3.
不會用手機銀行,銀行網點沒開門,無法轉賬還款等
由於疫情期間,全國實行嚴格的交通管控政策,一些用戶常常表示自己不會用手機銀行轉賬,也不能出門去銀行網點存款等。但是,在目前手機服務如此普遍的大環境下,不會使用手機轉賬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倘若債權人或者催收人員對其給予指導,他們也堅持自己不會用,學不會,溝通無果。
“逃廢債”害人害己
因為受這次疫情影響,給了“反催收”聯盟可乘之機。在此也要提醒廣大借款人,惡意“逃廢債”後果嚴重,莫抱僥倖心理,一時糊塗最終自食惡果。
1.
拒不還款的用戶,可能成為失信執行人,不僅坐飛機、乘高鐵、住酒店等行為會受到限制,還將被限制貸款、凍結賬戶、住房拍賣等。
2.
情節更嚴重的,更是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判處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等,顯然得不償失。
惡意“逃廢債” 等違法行為需要得到全行業、全社會關注。
疫情之下,雖然“老賴”以此為契機,意圖“逃廢債”,但逃得了一時,逃不了一世。
隨著徵信系統加速覆蓋及監管和執法部門的介入,“老賴”群體將得到更為嚴苛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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