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3月31日,在马山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马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栋代表县检察院作了题为《马山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报告,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李栋检察长就县检察院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基本情况、取得的基本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向会议作了专题汇报。

马山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会议现场

自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以来,马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的领导、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改革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通过改革,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一是制定了一系列改革制度文件,改革的基础更加牢固;二是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员额检察官重回办案一线,领导办案成为常态;三是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检察官权责更加明确。进一步明确办案决定权、审核权、监督管理权和权责归属;四是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内设机构和办案组织设置更加科学规范;五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马山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李栋检察长向会议作专题报告

针对当前推进各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面临着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报告指出,马山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县人大常委会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专题审议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凝聚改革共识。三是加大检察人员业务素能培训,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四是主动联系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协调推进改革工作。

马山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既是对检察工作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有力监督,也是极大支持和鞭策。马山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进展顺利、成效初显,出现了一些新的积极变化:检察人员的办案积极性和责任心明显增强;院领导亲自办案、优秀人才向司法办案一线流动的趋势开始形成;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体制机制正在形成,办案质量、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各项改革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李栋检察长表示,马山县人民检察院将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高检院、区院和市院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不断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破解改革难题,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拓展,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确保司法体制改革改出成效、改出质量、改出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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