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康复者殴打医生,不只是丧失感恩心


新冠康复者殴打医生,不只是丧失感恩心


近日,湖北汉川市人民医院CT室技师被两名新冠肺炎康复者殴打一事引发关注。据报道,这两名新冠肺炎康复者到汉川市人民医院做CT复查,因排队问题与CT室医生黄某发生纠纷,并撕扯黄某致其受伤。经法医鉴定,黄某为轻微伤,公安已对两人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相比于血腥的伤医事件,这起案例似乎不那么刺眼,但同样“扎心”。更让人不无悲凉的是,殴打医务人员的这两人均为新冠肺炎康复者,从常情常理看,他们比一般人更应该感谢医务人员,更应该心存善意,更应该体会医生这个群体的不易与辛苦。而从报道看,这两人缺乏应有的姿态,对相关医务人员大打出手,仅因排队问题,多么不可理喻,多么让人失望。

这两名康复者一个69岁,一个49岁,正处于居家观察期,也许憋闷已久,性情变得烦躁和暴戾,但这不是打人的理由。一定程度上说,他们的身体康复了,但心灵并未“康复”,仍需疗救。

对于广大医务人员来说,他们坚守在抗疫一线,无畏风险,迎难而上,真正做到了以生命托举生命。但是,他们并不需要康复者感恩戴德,或感激涕零,他们需要的只是尊重,是职业尊严,是最基本的执业安全。无论是新冠肺炎康复者还是其他患者,都无权伤害他们,伤害医生不仅涉嫌违法犯罪,也失去了最基本的为人之道。

盘梳一系列伤医事件,可发现一个共性,即医生被伤害,往往与医疗纠纷无关。这起事件就是如此,由此牵涉一个现实命题,如何更好地保护医生的执业安全?日前,提交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草案)》提出,医院应建立安检制度,进入医院的人员应主动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高风险人员就诊可安排安保人员陪诊监督。受到暴力威胁时,医务人员可回避诊疗。尽管尚是草案,但消息一出仍让人欣慰不已,究其因,这些规定如果落地而行,医生就能更好地加强自我保护。

众所周知,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可见,医生的人身安全要保护,人格尊严同样也要保护,相关法治保障正在完善,只有落到实处,人人都理解、体谅和尊重医生,他们才更有尊严可言。

“医生和患者的共同敌人是疾病,我们要成为战友。”日前,北京朝阳医院眼科医生陶勇在直播中如是表示。这名曾被伤害的医生站了起来,“不想把自己埋在仇恨中”,仍心怀爱与责任,令人动容。如果说“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是医生的职责,那么作为患者,也有责任“安慰”医生。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善待医生,为医生执业创造更好的环境,医生更有安全感和职业体面,人人都是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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