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北法院宣判一起涉惡案件,5人獲刑!

3月31日,洮北法院宣判一起涉惡案件,判決被告人趙兵犯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以犯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其他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七年不等。

洮北法院宣判一起涉惡案件,5人獲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至2019年,被告人趙兵、於佳佳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先後實施了敲詐勒索、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動,以暴力等手段控制多名未成年人進行“碰瓷”,對不聽從者施以“活埋、喝護城河水、菸頭燙”等毆打、虐待行為,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了以趙兵為糾集者,於佳佳等人為成員的惡勢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兵、於佳佳等人結夥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他人重傷,被害人為未成年人,情節惡劣;非法拘禁被害人長達60個小時,被害人為未成年人,且趙兵虐待被害人,手段殘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應予處罰。

洮北法院根據5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綜合公訴機關的指控,被告人的辯解和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的合理部分,經庭審質證的合法證據及相關法律規定,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 | 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