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方山县禁售可焚烧祭祀用品

4月1日,记者在方山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推进会上获悉:针对当前森林防火严峻形势和实际情况,依据《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清明期间野外祭祀用火的决定》,方山县在清明节期间将禁止销售可焚烧的纸箱、纸扎、花圈、冥币等祭祀用品,并由市场、综合执法、各基层派出所联合行动,全天候不间断巡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县长周小云,副县长高云林、任海涛、张瑞雪出席会议。高云林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

当前气候干燥,风力较大,森林防火风险等级高,加之春忙用火增多,传统清明节将至,给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严峻考验,形势逼人。

会议强调:

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乡镇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摆上日程,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护林防火氛围,让护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人人参与、文明祭祀的新风尚。要严格执行《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清明期间野外祭祀用火的决定》,贯彻落实到镇到村到人到户,形成依法护林防火的工作新格局。要继续做好巡查巡逻和应急物资储备,压实压细全县12支巡查小分队和900多名村干部、544名护林员的责任,继续强化山头田头人头坟头源头的管控,密织森林防火防护网。同时要严格责任追究,实行领导干部带头在岗巡查防护,确保全县护林防火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全县境内无火情、无火灾。

今日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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