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期間方山縣禁售可焚燒祭祀用品

4月1日,記者在方山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推進會上獲悉:針對當前森林防火嚴峻形勢和實際情況,依據《呂梁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禁清明期間野外祭祀用火的決定》,方山縣在清明節期間將禁止銷售可焚燒的紙箱、紙紮、花圈、冥幣等祭祀用品,並由市場、綜合執法、各基層派出所聯合行動,全天候不間斷巡查,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縣長周小雲,副縣長高雲林、任海濤、張瑞雪出席會議。高雲林主持會議。

會議指出:

當前氣候乾燥,風力較大,森林防火風險等級高,加之春忙用火增多,傳統清明節將至,給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帶來了嚴峻考驗,形勢逼人。

會議強調:

全縣各級各部門、各鄉鎮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為當前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擺上日程,繼續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濃厚的護林防火氛圍,讓護林防火知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形成人人參與、文明祭祀的新風尚。要嚴格執行《呂梁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禁清明期間野外祭祀用火的決定》,貫徹落實到鎮到村到人到戶,形成依法護林防火的工作新格局。要繼續做好巡查巡邏和應急物資儲備,壓實壓細全縣12支巡查小分隊和900多名村幹部、544名護林員的責任,繼續強化山頭田頭人頭墳頭源頭的管控,密織森林防火防護網。同時要嚴格責任追究,實行領導幹部帶頭在崗巡查防護,確保全縣護林防火工作有序推進,確保全縣境內無火情、無火災。

今日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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