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七樓頂層下雨漏水,維修錢應該誰來出?

荏翼飛翔


房子我們可以分為商品房和自建房來說,商品房又可分為是否在保質期,是否是人為損壞。1、對於商品房,樓頂防水層的質保期是5年,因此,購買的樓盤頂層如果在防水保質期內漏水,那就是開發商的責任了,開發商有義務免費維修,一定要儘快跟開發商聯繫,要求他們立即修補,防止被開發商拖延超出保質期,導致自己承擔維修費用。如果在質保期內樓頂漏水,而開發商不履行義務,那就到消協、住建部門和質監部門等處投訴,如果投訴後對方還是沒履行義務,就走司法途徑解決。2、對於商品房,如果是人為破壞導致樓頂漏水,即使是在質保期內,開發商也沒有義務給與免費修繕,就是願意付費,開發商也往往不會給與維修。這樣的情況就只有找破壞人來提供維修服務,或是由物業提供維修而讓破壞人負擔維修費用,具體的維修勞務和費用可以跟破壞者商量決定,如果對方拒不賠償損失,就走司法途徑。如果找不到破壞者,就只有整個樓宇的業主分攤維修費用了。3、對於自建房,漏水了肯定就只有自己擔負修責任了。小修補的事情,可以自己動手,如果樓頂開裂厲害需要大修,一般就只有僱請專業的補漏人士來維修了


蛋蛋說新房


您好,我是 ,

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1.買的小區是新樓盤,開發商有義務免費維修,因為有保質期,一定儘快聯繫,省的被拖到保質期結束自己承擔責任。如果超出質保期就不會給維修,人為導致樓頂漏水,開發商也不會給免費維修,這種只能找到破壞人,物業修好,提供費用收據由他照價賠償。如不賠償有就走司法途徑,如果找不到均攤。

2.產權如是單位的福利房和自建房找自己單位後勤部門或者房管科申請維修,或者等不了自己找人維修,費用自己墊付回頭申報一下再報銷,如是自己建的,肯定自己維修的。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小高房多多


相關的法律規定: 《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首先建議你收集相應的證據,這是維權的第一步,然後就需要你自己選擇要麼找物業反映該問題,要物業進行修復(物業是入住第一期物業,沒有更換的情況下,物業是開放商的代表),你可以直接找開發商要求維修,上述兩種方式均可以要求賠償.如果房子不能居住,可以要求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徐州侃房


1.對於商品房,樓頂防水層的質保期是5年,因此,購買的樓盤頂層如果在防水保質期內漏水,那就是開發商的責任了,開發商有義務免費維修,一定要儘快跟開發商聯繫,要求他們立即修補,防止被開發商拖延超出保質期,導致自己承擔維修費用。

如果在質保期內樓頂漏水,而開發商不履行義務,那就到消協、住建部門和質監部門等處投訴,如果投訴後對方還是履行義務,就找新聞媒體曝光他們,同時準備走司法途徑解決。

2.對於商品房,如果是人為破壞導致樓頂漏水,即使是在質保期內,開發商也沒有義務給與免費修繕,就是願意付費,開發商也往往不會給與維修。這樣的情況就只有找破壞人來提供維修服務,或是由物業提供維修而讓破壞人負擔維修費用,具體的維修勞務和費用可以跟破壞者商量決定,如果對方拒不賠償損失,就走司法途徑。如果找不到破壞者,就只有整個樓宇的業主分攤維修費用了。

3.對於商品,如果樓頂超出質保期後漏水,就沒有開發商什麼事了,由於樓頂是公攤公有的,那就是全體業主的責任了。如果漏水不嚴重,小修一下即可,那就全體業主商量一下維修費用分攤,意見一致後就收錢,找物業修補了事。如果漏水嚴重,例如樓頂嚴重開裂,那就需要進行大修了,先申請大修基金,要是申請下來,那就不用業主自己負擔維修費用了;若是申請維修基金沒能獲批,那就只有樓宇的全體業主分攤維修費用了。

4.如果是產權歸單位的福利房和自建房,漏水了,就找單位的後勤部門或是負責房管福利的部門,申請維修;一些單位效率低下,如果等不及後勤維修,那可以跟後勤申請自己墊資僱人修補,然後辦手續在後勤處報銷,而後勤則到單位財務處報銷,這種變通辦法有些單位行得通,有些單位行不通。

5.如果是租的房子,樓頂漏水的維修完全是房東的責任,因此,要及時聯繫房東並催促對方儘快完成維修。一些房東懶事,或是居心不良,會跟租客協商,讓租客自己僱人來修補,而維修開支由房東付款,這樣的情況儘量不要答應,以免將來被房東找茬。

6.對於自建房,漏水了肯定就只有自己擔負修責任了。小修補的事情,可以自己動手,首先找到漏水處,如果漏水處縫隙小,無法澆灌防水材料,就用鑿子或是砂輪機,在滲水縫處挖出一個V字型的小坑,然後再往坑裡澆細沙和水泥混合的混凝土稀漿(也可以用防水塗料),滲水處要比其他正常樓面稍微高一點點。如果樓頂開裂厲害需要大修,一般就只有僱請專業的補漏人士來維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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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由物業管理公司來處理,如果過了保修期就由物業管理公司向業主委員會提出申請調用本體維修基金用於維修,沒過保修期就由物業向防水工程施工方提出保修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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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屋頂漏水屬保修期內由開發商維修,滲漏水保修期五年,從通過竣工驗收日起計算。

由於屋頂屬小區共同共有部分,過了保修期後,由物業公司通過當地“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按使用流程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維修。

不過,一般地方政府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設置了障礙,還有就是小區業主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各方面原因,維修費用申請下來有較高難度,也希望你不要太過於依靠物業公司,自己主動督促物業公司再協助物業各流程卡口跟一跟,效率會高一些。


雨滴大點小點物業學堂


新建小區頂層漏水,維修費用由誰出的問題,一些法律條文都有明確規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第二款: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同時交房時開發商出具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也會有明確維保時間。

題主交房已六年,明顯已過質保期,這時候處理頂層漏水有以下途徑和方法:

1、首先判斷漏水的原因,如人為破壞,由破壞人承擔修繕費用。如年代久遠導致的防水層老化等非人為因素,由物業牽頭聯合小區業主委員會向政府申請動用維修基金去修復。

2、小區如沒有成立業委會,就需要物業公司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向政府申請使用專項維修資金,此申請相對有業委會的稍麻煩一些,比如必須取得三分之二業主的書面同意書等。

3、動用維修基金耗時都比較長,很多情況都等不到。這時業主也可以聯合起來找開發商商量,有時開發商為了品牌形象,也有可能會承擔修復責任,畢竟是剛過維保期,扯扯可能也會成功。

4、物業公司相對開發商來說是小本經營,如維修費過大的情況下,肯定不會承擔。但市面上見到過一些好的物業公司,釆取變通方法解決這個問題。申請維修基金等待時間過長,有的物業公司會用公共收益資金前期墊付的方法來解決,當然這個對物業公司會承擔一定的風險。

最後,以上方法都走不通的話,只能需要修繕的業主費用平攤,然後收集好證據、保留修理付款憑證,看有沒有可能後期在維修基金裡衝抵。





地產邊緣


應該由物業負責維修,一般買房都繳過維修基金了,物業可申請維修基金來修理這塊


用戶64188336377


要看有沒有過保質期,房屋有五年的保質期,保質期內由開發商處理,保質期外,就由業主自己處理,要麼就業主公攤,要麼申請公共維修基金,要麼跟業委會協商,用公共收益。


五年小青春


7年的小區,面對這樣的問題,解決起來比較麻煩也比較複雜。

首先,小區物業的說法如何。

其次,物業不管,可以撥打12345市長熱線。

最後,終究無人解決,最好就是商議共同承擔費用,做防水費用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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