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化和旅遊廳印發意見加強旅行社組團、租車、帶團管理

華聲在線4月1日訊(湖南日報·華聲在線記者 孟姣燕)省文化和旅遊廳3月31日印發《關於加強旅遊客運中旅遊包車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要求落實旅行社相關責任,租用旅遊客運車輛必須與旅遊運輸公司書面簽訂旅遊包車合同,加強旅行社組團、租車、帶團管理。

意見指出,旅行社組織旅遊必須與遊客書面簽訂旅遊合同,租用旅遊客運車輛必須與旅遊運輸公司書面簽訂旅遊包車合同,旅行社要確保上述合同的合法有效性。簽訂旅遊包車合同前,要對旅遊運輸公司合法有效營運資質進行審核,對經營和安全管理狀況及安全保障能力進行評估。要實行統一租車管理,明確專門機構和專人負責,以書面方式向旅遊運輸公司指定的車輛調度人員調用團隊用車,杜絕駕駛員、導遊私自調車。落實遊客實名制登記工作,做到遊客與導遊總人數不得超過車輛核定乘員數。

意見強調,旅行社違規租用不符合要求的旅遊車輛,不與旅遊者、旅遊運輸企業簽訂旅遊合同等情形都屬於違規行為,將按照旅遊相關法律法規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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