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都由公安机关执行,但两者有着本质区别:

第一,法律性质不同。行政拘留尽管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但也只是一种行政制裁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刑事诉讼进行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


第二,拘留对象不同。行政拘留的对象主要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刑事拘留的对则象是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


第三,适用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通过这种处罚手段来惩罚和教育违法者;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防止或制止现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


第四,适用机关不同。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适用,而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第五,羁押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违法行为人的多个处罚合并执行时,最多拘留20日;一般案件的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包括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期限),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最长是37天。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厚大法考魏建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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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厚大法考 @行政法魏建新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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