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 多层 高层住宅)(办公写字楼)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 多层  高层住宅)(办公写字楼)

说明:

1、此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依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物业服务凡达不到三级服务标准的,收费按等外标准

2、有电梯的楼宇,电梯运行能耗费、年检费另行据实收费(年检费实行政府定价,严格按省物价局新定标准执行),并定期公布收支情况,物业服务成本中报包含上述费用。

3、上述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市级价格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物业环境、硬件设施、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物价指数等原因,对高层住宅不高于省定基准价、办公写字楼按省定基准价或上浮不超过10%、多层住宅按省定基准价或上浮不超过40%的原则制定辖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4、多层住宅小区容积率、绿化面积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并同时具备电子对讲、红外线监控、背景音乐、绿化喷泉等条件的可参照高层住宅收费标准执行。

5、住宅、办公及经营用房以房屋用途区分。

6、住宅用作办公的按照住宅物业收费标准加收100%:与住宅结构不可分割的楼宇,其用作办公用房的按照住宅物业收费标准加收100%,用作营业用房的按照住宅物业收费标准加收200%。

7、不设电梯的七层住宅楼,参照多层住宅收费标准执行。

8、服务高于《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的楼宇,收费标准属市场调节价,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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