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這事,簡直防不勝防!
不僅一手房問題多,買別人住過的二手房可能也有“坑”!
近日,有市民爆料自己花35萬買房結果卻“得個吉”,這是怎麼回事?
35萬落鹹水海?
市民疑遭二手房合同詐騙
近日,張先生被告知,其此前已支付35萬購買的一套二手房早已被查封,目前無法過戶。
究其原因,是該房屋因逾期未還房貸,已於去年11月被法院查封。
據瞭解,該房屋是容桂頤澳花園小區二手房,約定成交價為140萬。
去年12月,張先生通過途徵地產中介公司與業主簽訂合同,並先後交付35萬房款。
而簽約前,中介公司以手機形式向張先生出具房產查冊證明,顯示為可正常交易狀態。
問及是否打印該證明並簽訂確認書,中介人員表示,只是手機看過,並未打印書面憑證。
然而,銀行方面表示,該房屋被查封后已告知中介該房屋狀態,且中介應該也能查到。
對此,張先生認為中介公司故意隱瞞房屋的真實情況,目前已反映至順德市監。
針對此事,有律師認為,張先生可直接走法律途徑,挽回損失。
其指出,賣家在明知房屋被查封,卻仍然出售並收取首付款,從合同法來看,已構成了民事違約,依照司法事件,可能造成合同詐騙罪。
而中介方面,如果沒有盡到盡責的義務,導致買方被騙,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避坑”記住這四點
佛山99家中介去年被點名
在佛山,二手房跟一手房相比,性價比顯然更高些。
特別是很多買家想住配套成熟板塊,但預算不夠買新房,多半就會選擇二手。
只不過,買二手會遇到不少“坑“。比如像張生一樣,交錢後才發現房子被查封不能交易。
所以,要怎樣避免類似的問題呢?樓市君幫大家整理了三個關鍵點:
①籤合同之前,檢查核驗房屋狀態。
去房管局核查,確認房屋是否被登記為查封、佔用等其他狀態。
同時,多瞭解到業主是否有較多債務糾紛,一些二押、三押的房子,儘量少碰。
②籤合同時,明確加入相關條款。
合同寫明“如遇法院查封,賣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返還已付房款 ”,維護自身利益。
③籤合同到過戶期間,選擇進行資金監管。
後期房子能過戶就沒問題,不能過戶房款也不會打到對方賬戶下,確保資金安全。
最後,二手房交易儘量選擇官方認證、資料齊全的中介機構。
就在去年,佛山住建局就曾公佈並通報批評99家不合規門店。順德有45家被點名,涉及倫教、大良、容桂等鎮街。(詳情)
不合格行為包括未辦理備案證書、不能現場提供營業執照、交易資料未按規定備案等。
公告相關資料截圖
還是那句話,無論買一手房或二手房,都要多留心眼,避免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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