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幹子弟因犯流氓罪被判死刑 鄧小平說“判得好”

1986年2月19日下午,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靜安體育館宣佈了陳小蒙、胡曉陽、葛志文等六人的強姦、流氓罪行,以及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下達的對陳小蒙、胡曉陽、葛志文執行死刑的命令,據1986年2月22日的《參考消息》報道:“他們被綁著胳膊、低著頭,在三千名旁聽者面前示眾,然後被拉去槍決。”其餘三名同案犯陳冰郎、陳丹廣、康也非分別被判處20年、5年、3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陳冰郎系陳小蒙的弟弟,後來在獄中自盡身亡。

高幹子弟因犯流氓罪被判死刑 鄧小平說“判得好”

鄧小平

對高幹子弟判處死刑,“這還是第一次”

此前的2月1日,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做出這樣的審判結果,除判處三年輕刑的康也非之外,其餘人均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被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據當時的一位西方外交官所說:“他們是以任何人都無法反對的罪名懲辦的”。

這六名當年橫行上海的罪犯都是什麼身份呢?陳小蒙系《民主與法制》雜誌記者,胡曉陽系深圳大學《世界建築導報》記者,葛志文繫上海新華香料廠工人,陳冰郎系中國民航一零二廠工人,陳丹廣系中國遠洋運輸總公司上海分公司船員,康也非系深圳華儀利能電腦工業公司職員。六個流氓,其中兩名記者,四名工人或職員。今天看來,這些人的職業似乎並不顯赫,但在當年卻並不一般。

據當年《人民日報》的報道,大概可知他們的劣跡惡行。

1981年至1984年間,他們經常糾合在一起,以跳舞、幫助調動工作等名義,誘騙婦女至陳小蒙、陳冰郎和陳丹廣等人家中,結夥或單獨進行犯罪活動,陳小蒙輪姦婦女兩名,強姦婦女兩名(其中一名未遂),幫助胡曉陽強姦婦女一名(未遂),並以流氓手段姦淫婦女十三名,猥褻婦女五名。胡曉陽輪姦婦女一名,強姦婦女三名(其中一名未遂),姦淫婦女十二名,猥褻婦女十名。葛志文輪姦婦女兩名,姦淫婦女八名。(《上海處決強姦流氓犯陳小蒙胡曉陽葛志文》,《人民日報》,1986年02月20日,1版。)

之所以高調公開宣判這個案件的原因在於,這並不是一個普通的流氓團伙,他們六人“都是幹部子弟,有的還是高級幹部的子弟”。

陳小蒙、陳冰郎兄弟系原中共上海市委思想工作小組副組長陳其五之公子。陳其五,原名劉毓珩,在清華哲學系讀書時曾是“一二·九”學生領袖,擔任學生救國會副主席,南下請願中,可謂聲名雀起,風光無限,據說“華北之大,已經放不下一張安靜的書桌”這一膾炙人口的名句正是出自他口。

六十年代初,陳其五曾擔任過上海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文革期間受到錯誤批判,文革結束後,得到平反,官復原職,擔當老本行上海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陳其五的復出用其子陳小蒙的話來說,終於“可以揚眉吐氣了”。

正是由這段時間始,陳小蒙在另一高幹子弟胡曉陽的現身說法下,開始腐化墮落,並向犯罪的道路上“跑步前進”了。1981年重新走上領導崗位的陳其五不幸發現身患肺癌,然而,他“不知疲倦地、忘我地、超負荷地工作”,1984年9月4日上午7時20分在華東醫院逝世。

病逝時陳其五擔任中共上海市委思想工作小組副組長、中共上海市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副主任等職。陳其五去世兩個多月後,11月16日才開遺體告別會,11月24日,上海公安收容審查了陳小蒙的同案犯葛志文,6天后,剛和老父遺體告別後不久的陳小蒙、陳冰郎亦被鋃鐺收押。

另一個被處極刑的同案犯胡曉陽又是何許人物呢?他是時任上海市委第二書記胡立教的兒子,胡立教親生兒子夭折,胡曉陽系胡妻姐姐的二兒子,由胡立教夫婦領養。1985年1月23日,胡曉陽在衡山賓館被抓獲。

鄧小平說“判得好”

“中國國內宣佈對高級幹部子弟判處死刑,這還是第一次。”

面對八十年代初,猖獗而氾濫的經濟犯罪、刑事犯罪、高幹子弟犯罪,當局忍無可忍,遂決心運用重典,整飭社會風氣,正如鄧小平所說,“現在只殺兩個起不了那麼大作用了,要多殺幾個”。對於那些長期逍遙法外的花花太歲,流氓衙內同樣如此。

1986年1月17日,鄧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這樣說:

高級幹部及其子女絕大多數是好的。但是現在確有個別幹部子弟洩露經濟情報,捲入了情報網,出賣消息,出賣文件。越是高級幹部子弟,越是高級幹部,越是名人,他們的違法事件越要抓緊查處,因為這些人影響大,犯罪危害大。抓住典型,處理了,效果也大,表明我們下決心克服一切阻力抓法制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那些小蘿蔔頭漏掉一點關係不大,當然不是說就可以放鬆。我看,真正抓緊大有希望,不抓緊就沒有希望。高級幹部在對待家屬、子女違法犯罪的問題上必須有堅決、明確、毫不含糊的態度,堅決支持查辦部門。不管牽涉到誰,都要按照黨紀、國法查處。要真正抓緊實幹,不能手軟。

對於鄧小平等國家領導人來說,如不對這些人實行“專政”的話,中國“發展下去會形成貪汙、盜竊、賄賂橫行的世界”,那麼“經濟搞成功又有什麼意義?”(《鄧小平文選》第3卷)

1月17日鄧小平發表講話後,第二天,1月18日,胡啟立在中央黨校畢業典禮上講到對高幹子女涉足的大案要案要“殺一儆百”:

抓黨風,不能停留在口頭上。要真正實幹,不能手軟。對於構成犯罪的,要依照法律,該抓的要抓,該殺的要殺。現在要從抓大案、要案入手,特別是那些有高級幹部及其子女插手的大案要案,一定要衝破阻力,一抓到底。殺一儆百,挽救一批幹部。

被2月1日,陳小蒙等人被判死刑,2月19日,他們被依法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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