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不知道,非法营运、超员也要被刑事立案

有些车开在路上

看似平常但又非同寻常

它就像哆啦A梦的口袋一样

你永远不知道里面有多少“惊喜”

你可能不知道,非法营运、超员也要被刑事立案

2020年3月5日高速交警舟山支队一大队民警阚兆阳在G9211甬舟高速岑港收费站拦截到一辆号牌为浙BX30Z0号的小型普通客车。

你可能不知道,非法营运、超员也要被刑事立案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来,跟蜀黍一起看看车上有多少人

经过现场清点人数

核载人数为9人的车上

竟然下来了17人(包含驾驶员)

无免票儿童,

足足超员8人

你可能不知道,非法营运、超员也要被刑事立案

后经调查取证认定,浙BX30Z0号小型普通客车涉嫌非法营运且超员8人。

驾驶员万某受雇于该浙BX30Z0号的小型普通客车所有人操某,其收取该车车内16名乘客费用共计人民币1000元整。万某、操某对案件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

超员、超载、非法营运

怎么违法怎么来?


你可能不知道,非法营运、超员也要被刑事立案

本案于2020年3月25日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3月30日将侦查终结形成的案卷移交给了检察院审查起诉,至此,舟山市第一起因营运车辆严重超员所构成的危险驾驶罪侦办阶段圆满告一段落。

为了实现“多拉多赚”

不少载货汽车超员超载

但你知道吗?

这样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只会让危险加倍!

一、使车辆不稳定

超员超载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同时载重越多,惯性越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二、容易爆胎、失控

超员超载情况下,轮胎易因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爆胎,导致失控侧翻等事故。

三、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超员超载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四、无座乘员最危险

超员的部分乘客没有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的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比其他人员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严重。

危险驾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立法意义

  2010年全国“两会”提案《关于增加危险驾驶罪的建议》,建议刑法增设“危险驾驶罪”。让“危险驾驶”入“罪”,为我国“汽车时代”的来临做好法律准备。

  醉驾、飙车、超载是一种高度危险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了交通肇事罪,但必须是行为人产生严重过失才给予刑事处罚,它是一个过失犯罪。把危险驾驶行为写入刑法,提高对这种行为处罚的力度,能够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和预防犯罪行为发生。

  另外,如果危险驾驶行为造成实际损害,还有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受到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遵规守法,安全驾驶

道路安全需要我们共同建设和维护

各位驾驶员

别因一时侥幸毁了自己、毁了他人!

同时,广大市民

见到这类超限超载车辆

积极举报!举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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