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荷蘭人的眼中,料羅灣海戰是怎樣的?有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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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羅灣海戰被稱為崇禎明荷海戰或者金門海戰。

荷蘭人其實作戰的主要對象並不是朝廷的官軍,而是鄭成功的老爹鄭芝龍。


鄭家在明朝末年,擁有當時最大規模的私人海軍。號稱20萬人。清朝入關前後,曾經打算給鄭芝龍一個省到兩個省讓其自治的。可見其海軍力量的強大。

最後國姓爺鄭成功能夠光復臺灣,並以臺灣為基地,不能不說是因為鄭家水軍力量的強大。


荷蘭人起先是跟海盜劉香合作的。因此料羅灣海戰是明鄭官軍和荷蘭人與海盜劉香等聯軍的作戰。


至於料羅灣海戰,荷蘭人死的人並不多。主要損失的是財物。


據《巴達維亞城日記》所記,料羅灣海戰被俘虜的荷蘭人約計百人。當然料羅灣海戰也讓葡萄牙東印度公司認識到自己一個遠東地區的公司與明帝國這個龐然大物之間還是有一定差距的。所以武力征服便成了備用選項。這一切可從當時的葡萄牙軍隊指揮官普特曼斯寫給劉香的信中得到證明:“

一官(Iquan)屢屢用放火船及兵船企圖於漳州河壓倒我們,我們不時受到損害及恥辱而不得不逃走……


此場戰役之後明朝對鄭芝龍等人無力約束採取放任態度。雖然明朝宣稱勝利,但東南海權自此落入鄭芝龍一人掌控。


料羅灣大戰後,明軍乘勝追擊,又連續與荷蘭人發生小規模海戰,一直將荷蘭趕出中國沿海為止。而鄭芝龍則死咬劉香不放,最後於崇禎八年(1635年)廣東海戰,將劉香逼得在決戰中自焚溺死。從此東南沿海的海盜全都消失,只餘下鄭芝龍一人。

崇禎十二年(1639年),荷蘭人再度派朗必即裡哥率大型戰艦9艘騷擾中國沿海,數次擊敗明朝水師的小型船隊,但最終又被鄭芝龍遣人攜帶盛滿火藥的竹筒泅水攻擊,一連焚燬5艘,朗必即裡哥大敗而回。


鄭芝龍得了個外號叫“閩海王”,此後東南海疆唯鄭芝龍是從,來往內外商人皆用鄭氏旗號,史載:“每一舶例入三千金,歲入千萬計,並築城於安平(今福建省晉江市安海鎮)“。


當時凡航行在東亞地區的船隻,都必須花錢購買明鄭的令旗,若無此旗,在東亞海面被攔截的概率超過百分之五十,若在福建沿海,則百分之百被攔截。最後就連臺灣的荷蘭人都不得不偷偷地以日本船的名義購買令旗。


自此之後東印度公司與鄭芝龍一直維持著穩定的貿易行為直到明朝滅亡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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